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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破“5万元”大关

时间:2021-01-19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2020年浙江居民收入增速逐季回升,全体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迈上“5万元”和“3万元台阶,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别连续第20和第36年荣膺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自1993年以来首次降至2以内,为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统筹一体化迈入新发展阶段注入了新动力。

一、  全体居民收入增速逐季回升

2020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比上年增加2498元,首次踏上“5万元”台阶,名义增长5.0%;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升4.62.40.9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3.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2.6%,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升6.23.21.3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3.2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0059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名义增长)5.4%;人均经营净收入8313元,下降2.2%;人均财产净收入6136元,增长7.5%;人均转移净收入7888元,增长9.8%

1 “十三五”以来浙江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情况

按常住地分,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99元,比上年增加2517元,名义增长4.2%;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升3.42.10.9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4.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2.1%,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升5.23.01.4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3.3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5370元,增长5.1%;人均经营净收入8672元,下降4.9%;人均财产净收入8747元,增长6.7%;人均转移净收入9910元,增长7.7%

2 “十三五”以来浙江城镇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情况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0元,比上年增加2054元,首次迈上“3万元台阶,名义增长6.9%;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升8.43.71.1个百分点,比上年收窄2.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4.0%,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升10.04.61.8个百分点,比上年收窄2.0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9510元,增长5.6%;人均经营净收入7601元,增长4.2%;人均财产净收入949元,增长11.4%;人均转移净收入3871元,增长19.2%

3 “十三五”以来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情况

二、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96

随着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持续推进,全省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逐年缩小。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6,已连续8年呈缩小态势,自1993年以来首次降至2以内,为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统筹一体化迈入新发展阶段注入了新动力,也为我省居民走向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荣膺全国各省区首位

2020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32189元)多20208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43834元)多18865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17131元)多14799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2位、省(区)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第1的是上海。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别连续第20和第36年荣膺全国各省区首位。

从增长情况看,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7位,位次与上年持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4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与全国平均增速持平,居全国第2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