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下降4.1%,非食品价格上涨2.3%;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1.5%。
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8%;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持平。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8%。其中,鲜果价格上涨4.2%;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8%;水产品价格上涨2.4%;蛋类价格上涨1.1%;奶类价格上涨0.7%;禽肉类价格下降2.0%;鲜菜价格下降4.4%;畜肉类价格下降26.2%(猪肉价格下降37.1%)。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升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5.3%、4.2%、1.4%、1.1%、0.5%、0.5%;衣着价格下降0.8%。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2.0%。其中,鲜菜价格上涨8.7%;水产品价格上涨8.0%;鲜果价格上涨2.6%;禽肉类价格上涨0.8%;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7%;畜肉类价格下降0.7%(猪肉价格下降2.2%);奶类价格下降0.8%;蛋类价格下降1.0%。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升二降一平”。其中,交通通信、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0%、0.4%、0.3%、0.1%;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3%、0.1%;衣着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变化特点:
一是春节因素影响食品价格上涨2.7%。月初低温雨雪天气影响本地蔬菜生长速度放缓、产量下降,外地蔬菜储运成本上升,叠加春节消费需求增长,鲜菜、鲜菌价格分别上涨8.7%和5.3%;水产品市场迎来消费小高峰,环比上涨8.0%,其中,虾蟹类、海水鱼、淡水鱼价格分别上涨14.7%、5.3%和4.6%;受低温天气及节日需求影响,鲜果价格小幅上涨2.6%;生猪供应充足,猪肉价格在春节期间小幅反弹后回落,本月下降2.2%。
二是工业品价格上涨0.8%。受俄乌冲突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连续上涨,国家发改委按照调价机制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6.1%和6.8%;投资者避险需求升温,国际金价持续攀升,金饰品价格上涨2.5%。
三是服务价格持平。节后居民出行需求下降,叠加各地加强疫情防控,飞机票价格下降21.9%;服务市场逐步恢复常态运行,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网约车价格分别下降6.5%、4.9%和1.5%;春节期间居民观看影片需求旺盛,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8.4%。
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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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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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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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8 |
1.1 |
1.2 |
其中:城市 |
0.8 |
1.3 |
1.4 |
农村 |
0.8 |
0.5 |
0.6 |
其中:消费品 |
1.3 |
0.9 |
0.9 |
服务 |
0.0 |
1.5 |
1.8 |
一、食品烟酒 |
2.0 |
-1.8 |
-1.5 |
粮食 |
-0.1 |
0.8 |
0.9 |
食用油 |
-0.4 |
4.1 |
4.8 |
鲜菜 |
8.7 |
-4.4 |
-6.2 |
畜肉类 |
-0.7 |
-26.2 |
-25.9 |
水产品 |
8.0 |
2.4 |
4.8 |
蛋类 |
-1.0 |
1.1 |
2.3 |
奶类 |
-0.8 |
0.7 |
1.2 |
鲜果 |
2.6 |
4.2 |
5.8 |
卷烟 |
0.2 |
3.0 |
2.9 |
酒类 |
1.2 |
2.8 |
1.9 |
二、衣着 |
0.0 |
-0.8 |
-1.0 |
三、居住 |
0.4 |
1.4 |
1.3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3 |
1.1 |
1.5 |
五、交通通信 |
1.0 |
5.3 |
5.3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3 |
4.2 |
4.5 |
七、医疗保健 |
0.1 |
0.5 |
0.5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1 |
0.5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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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