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1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8%;食品价格上涨8.2%,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3.6%,服务价格上涨0.8%。
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9%;食品价格上涨4.4%,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1.2%,服务价格上涨1.2%。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6.1%。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5.7%;鲜果价格上涨11.6%;畜肉类价格上涨10.9%(猪肉价格上涨17.4%);水产品价格上涨8.4%;禽肉类价格上涨8.4%;蛋类价格上涨7.1%;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5%;奶类价格上涨0.7%。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升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衣着价格分别上涨3.4%、2.8%、1.9%、1.9%、0.7%、0.5%;居住价格下降0.4%。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3.0%。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9.9%;鲜果价格上涨9.4%;水产品价格上涨8.8%;在外餐饮价格上涨1.3%;禽肉类价格上涨0.2%;奶类价格下降0.8%;蛋类价格下降1.0%;畜肉类价格下降3.2%(猪肉价格下降5.3%)。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升一降一平”。其中,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9%、1.7%、0.7%、0.6%、0.4%;衣着价格下降0.8%;居住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是春节因素拉动食品价格上涨4.4%。1月寒潮影响蔬菜产量下降,市场供应阶段性不足,叠加春节期间消费需求加大,餐饮、旅游消费回暖,鲜菜价格上涨19.9%。年廿四、年廿五迎来水产品交易高峰,市场购销两旺,同时船只归港,船员归家,水产品供货量相对减少,虾蟹类、海水鱼、淡水鱼价格分别上涨16.3%、14.9%和2.8%。礼盒装水果需求加大,柑橘类、梨等水果需求强劲,鲜果价格上涨9.4%。屠宰企业开工率处于低位,压价情绪较浓,叠加前期二次育肥或延后出栏导致年前养殖户集中性、恐慌性抛售肥猪,市场供应持续增加,猪肉价格下降5.3%。粮油价格较为平稳,粮食制品、其他粮食、面粉价格分别上涨1.2%、0.5%和0.1%,食用油、大米价格分别下降0.4%和0.2%。
二是非食品价格上涨0.5%。非食品中,服务价格上涨1.2%。疫情感染高峰期过后,春节长假影响旅游出行需求集中释放,加之节前返乡需求增加,飞机票、旅游、在外住宿价格分别上涨45.4%、12.8%和3.9%;务工人员返乡过年,人工成本上升,车辆修理与保养、宠物服务、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网约车、邮递服务价格分别上涨9.4%、5.5%、4.3%、4.3%、1.8%和0.9%;文娱消费需求旺盛,电影及演出票、网络文娱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2.7%和3.1%;浙江调整完善69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服务价格上涨0.8%。工业品价格下降0.3%。美联储加息预期缓和,经济弱衰退预期增强,各国央行增持黄金储备,国际金价震荡上行,金饰品价格上涨3.0%。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下降2.4%和2.5%。
1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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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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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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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2 |
2.4 |
其中:城市 |
1.3 |
2.3 |
农村 |
0.9 |
2.8 |
其中:消费品 |
1.2 |
3.6 |
服务 |
1.2 |
0.8 |
一、食品烟酒 |
3.0 |
6.1 |
粮食 |
0.1 |
1.0 |
食用油 |
-0.4 |
7.8 |
鲜菜 |
19.9 |
15.7 |
畜肉类 |
-3.2 |
10.9 |
水产品 |
8.8 |
8.4 |
蛋类 |
-1.0 |
7.1 |
奶类 |
-0.8 |
0.7 |
鲜果 |
9.4 |
11.6 |
卷烟 |
0.1 |
1.7 |
酒类 |
-3.3 |
2.7 |
二、衣着 |
-0.8 |
0.5 |
三、居住 |
0.0 |
-0.4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4 |
1.9 |
五、交通通信 |
0.6 |
1.9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1.9 |
2.8 |
七、医疗保健 |
0.7 |
0.7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1.7 |
3.4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