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1.4%;食品价格上涨3.3%,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0.1%。
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6%。其中,城市下降0.6%,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1.9%,非食品价格下降0.3%;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下降0.7%。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鲜果价格上涨8.1%;禽肉类价格上涨7.9%;蛋类价格上涨6.7%;畜肉类价格上涨4.1%(猪肉价格上涨7.4%);鲜菜价格上涨2.1%;奶类价格上涨1.9%;在外餐饮价格上涨1.6%;水产品价格下降1.2%。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升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医疗保健、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上涨2.6%、1.6%、1.4%、1.0%、0.8%、0.2%;居住价格下降0.7%。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1.3%。其中,奶类价格上涨0.5%;禽肉类价格上涨0.3%;在外餐饮价格下降0.2%;鲜果价格下降0.6%;蛋类价格下降1.4%;水产品价格下降1.5%;鲜菜价格下降4.1%;畜肉类价格下降6.7%(猪肉价格下降10.5%)。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二升四降一平”。其中,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6%、0.1%;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0%、0.9%、0.7%、0.6%;居住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是食品价格下降1.9%。近期猪肉市场供应稳定,而节后猪肉需求大幅缩减,导致猪肉价格环比下降10.5%。省内天气持续晴好利于蔬菜生长,部分地产春菜抢先上市,市场供应形势整体向好,鲜菜价格环比下降4.1%。节后出海捕鱼船只增加,市场供应明显加大,叠加居民消费需求降温,海水鱼、淡水鱼价格环比分别下降8.8%和2.2%。市场消费处于季节性淡季,鸡蛋价格环比下降1.9%。粮油价格较为平稳,大米、粮食制品、其他粮食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0.2%和0.1%,食用油、面粉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6%和0.2%。
二是非食品价格下降0.3%。非食品中,服务价格下降0.7%。春节后旅游出行、返乡需求较快回落,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旅游、在外住宿价格分别下降20.6%、10.1%、7.0%和0.7%;务工人员逐步返岗,市场劳动力供给恢复正常,车辆修理与保养、宠物服务、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网约车、邮递服务价格分别下降8.4%、5.7%、5.5%、3.7%、1.7%和0.9%;文娱消费需求回落,电影及演出票、网络文娱服务价格分别下降5.0%和1.2%。工业品价格上涨0.2%。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1.0%、1.1%和1.3%。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拖累国际金价,金饰品价格下降1.4%。
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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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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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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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6 |
1.0 |
1.7 |
其中:城市 |
-0.6 |
0.9 |
1.6 |
农村 |
-0.6 |
1.4 |
2.1 |
其中:消费品 |
-0.5 |
1.7 |
2.6 |
服务 |
-0.7 |
0.1 |
0.4 |
一、食品烟酒 |
-1.3 |
2.7 |
4.4 |
粮食 |
0.2 |
1.3 |
1.1 |
食用油 |
-0.6 |
7.7 |
7.8 |
鲜菜 |
-4.1 |
2.1 |
8.6 |
畜肉类 |
-6.7 |
4.1 |
7.5 |
水产品 |
-1.5 |
-1.2 |
3.5 |
蛋类 |
-1.4 |
6.7 |
6.9 |
奶类 |
0.5 |
1.9 |
1.3 |
鲜果 |
-0.6 |
8.1 |
9.8 |
卷烟 |
0.0 |
1.5 |
1.6 |
酒类 |
0.5 |
2.0 |
2.3 |
二、衣着 |
0.6 |
1.0 |
0.7 |
三、居住 |
0.0 |
-0.7 |
-0.5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6 |
1.6 |
1.8 |
五、交通通信 |
-0.7 |
0.2 |
1.0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1.0 |
1.4 |
2.1 |
七、医疗保健 |
0.1 |
0.8 |
0.7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9 |
2.6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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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