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3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4.2%,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1.2%,服务价格上涨0.5%。
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1.4%,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上涨0.2%。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3%。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5.4%;禽肉类价格上涨9.3%;蛋类价格上涨7.4%;畜肉类价格上涨6.4%(猪肉价格上涨11.3%);水产品价格上涨2.2%;在外餐饮价格上涨1.6%;奶类价格上涨1.0%;鲜菜价格下降2.8%。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升二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衣着价格分别上涨2.4%、2.1%、1.4%、0.8%、0.3%;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1.4%、0.9%。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9%。其中,鲜果价格上涨2.0%;禽肉类价格上涨0.9%;水产品价格上涨0.3%;在外餐饮价格下降0.4%;蛋类价格下降0.4%;奶类价格下降0.4%;畜肉类价格下降3.7%(猪肉价格下降6.1%);鲜菜价格下降8.5%。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升二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2%、0.3%、0.2%、0.1%;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3%、0.1%;居住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是食品价格下降1.4%。气温回升,本地产春菜产量明显增加,市场货源充足,鲜菜价格下降8.5%。养殖户出栏积极性增强,生猪供应较为充足,同时猪肉消费需求依旧较为疲软,猪肉价格下降6.1%。出海捕捞船只增多,市场供应增加,叠加饲料成本下降,淡水鱼、海水鱼价格分别下降3.2%和2.6%。河虾处于蜕壳期,出塘量减少,虾蟹类价格上涨4.2%。由于光照时间不足,海南西瓜产量较少,市场货源紧张,带动鲜果价格上涨2.0%。粮油价格较为平稳,食用油、面粉价格均上涨0.1%;大米、其他粮食价格分别下降0.5%和0.2%。
二是非食品价格上涨0.1%。非食品中,服务价格上涨0.2%。居民旅游、出差等出行需求增加,飞机票、在外住宿、交通工具租赁费、旅游价格分别上涨12.3%、4.2%、1.9%和1.2%。受人工费用和经营成本上升影响,鞋类服务、宠物服务、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分别上涨5.2%、0.7%和0.4%。居民需求回落,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下降4.3%。工业品价格下降0.1%。欧美银行业危机引发市场对全球经济衰退担忧,进而拖累原油需求,国际原油价格回落,影响液化石油气、柴油、汽油价格分别下降0.9%、0.3%和0.3%。汽车降价潮蔓延,新能源小汽车、燃油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1.6%和0.8%。受美国经济数据疲弱、银行业动荡持续等因素影响,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国际金价持续攀升,金饰品价格上涨4.0%。
3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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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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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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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2 |
0.9 |
其中:城市 |
-0.2 |
0.8 |
农村 |
-0.2 |
1.3 |
其中:消费品 |
-0.5 |
1.2 |
服务 |
0.2 |
0.5 |
一、食品烟酒 |
-0.9 |
3.3 |
粮食 |
-0.3 |
1.2 |
食用油 |
0.1 |
7.1 |
鲜菜 |
-8.5 |
-2.8 |
畜肉类 |
-3.7 |
6.4 |
水产品 |
0.3 |
2.2 |
蛋类 |
-0.4 |
7.4 |
奶类 |
-0.4 |
1.0 |
鲜果 |
2.0 |
15.4 |
卷烟 |
0.0 |
1.4 |
酒类 |
1.8 |
2.2 |
二、衣着 |
0.3 |
0.3 |
三、居住 |
0.0 |
-0.9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3 |
1.4 |
五、交通通信 |
-0.1 |
-1.4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2 |
2.1 |
七、医疗保健 |
0.1 |
0.8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1.2 |
2.4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