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21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涨幅较上年同期(4.2%)缩小3.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0.5%。
一、月度同比涨幅逐步回升,环比由涨转跌
从同比情况看,1月份受上年对比基期较高影响,同比涨幅收窄至0.3%;2月份随着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回升,交通工具用燃料价格同比降幅大幅收窄,以及春节期间我省各级政府积极鼓励群众就地过年,有效提振旅游、文娱等服务价格,同比涨幅回升至0.7%;3月份由于翘尾负向影响大幅减弱,CPI同比上涨1.3%。
从环比情况看,1、2月份,受寒潮冻害天气,元旦、春节等节日消费需求增加以及散发疫情导致跨省运输难度加大的影响,鲜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价格出现大幅攀升,拉动CPI环比分别上涨1.0%、1.0%;受春节后消费需求季节性回落影响,3月份CPI转为下降0.6%。
二、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涨二跌”
一季度,所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按涨幅排序为:衣着类价格上涨2.3%,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6%,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5%,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1.4%,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8%,居住类价格上涨0.4%;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0.8%,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2.5%。
三、食品烟酒价格涨幅较上年同期明显回落
一季度,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6%,涨幅比上年同期(12.5%)回落10.9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45个百分点,涨价贡献率约为57.2%。其中,随着生猪出栏持续恢复,猪肉市场有效供给量增加,猪肉价格持续下行,一季度下降13.0%;受猪肉价格下降的带动作用,鸡肉、鸭肉价格分别下降12.6%和5.4%;受年初寒潮天气和疫情散发的影响,贩运收储不畅,防疫运输成本增加,鲜菜、鲜果价格分别上涨9.5%和6.9%;受上年基期价格偏低、今年春节期间市场需求有所回暖,叠加淡水鱼供应不足的影响,水产品价格上涨7.8%;受国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影响,食用油价格上涨7.9%。
四、服务价格小幅上涨
一季度,服务价格上涨0.5%,涨幅比上年同期(1.5%)缩小1.0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22个百分点,涨价贡献率约为27.7%。其中,“就地过年”带动文娱市场消费旺盛,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10.1%;线上娱乐需求依旧活跃,网络文娱服务价格上涨3.0%;城乡居民对家庭服务需求回暖,叠加人工成本上升的影响,装潢维修费、家庭服务、养老服务、车辆修理与保养、美容美发洗浴价格分别上涨5.8%、4.7%、3.7%、2.9%和2.0%;部分市、县调整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及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9%;部分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定价,医疗服务价格上涨1.3%。此外,疫情期间总体出行偏少,飞机票价格下降4.3%。
五、工业品价格由降转升
一季度,工业品价格上涨0.4%,扭转了前期跌势,带动CPI总水平上升约0.12个百分点。其中,受国际金价上涨影响,金饰品价格上涨4.2%;受需求恢复影响,鞋类、家庭日用杂品、服装、住房装潢材料、文娱耐用消费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具价格涨幅在0.7%-3.4%之间;受国际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影响,小家电、大型家用器具价格分别上涨0.9%和0.5%;由于翘尾负影响,交通工具用燃料价格下降2.9%,但受汽油、柴油价格环比连续4个月恢复性上涨影响,一季度降幅较上年同期缩小0.7个百分点。
3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指 标 |
3月 |
1-3月 |
|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涨跌幅(%)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6 |
1.3 |
0.8 |
其中:城市 |
-0.5 |
1.3 |
0.7 |
农村 |
-0.8 |
1.7 |
1.3 |
其中:消费品 |
-0.8 |
1.8 |
1.0 |
服务 |
-0.3 |
0.7 |
0.5 |
一、食品烟酒 |
-2.5 |
1.6 |
1.6 |
粮食 |
-0.2 |
0.7 |
1.1 |
食用油 |
0.2 |
8.7 |
7.9 |
鲜菜 |
-15.1 |
3.2 |
9.5 |
畜肉类 |
-7.0 |
-11.0 |
-8.2 |
水产品 |
-2.8 |
13.8 |
7.8 |
蛋类 |
-2.8 |
2.6 |
1.1 |
奶类 |
1.1 |
4.5 |
3.5 |
鲜果 |
-1.9 |
6.3 |
6.9 |
卷烟 |
0.0 |
0.0 |
0.0 |
酒类 |
2.4 |
3.0 |
2.2 |
二、衣着 |
0.4 |
2.8 |
2.3 |
三、居住 |
0.1 |
0.6 |
0.4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3 |
1.6 |
1.5 |
五、交通通信 |
1.2 |
2.8 |
-0.8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6 |
1.3 |
1.4 |
七、医疗保健 |
0.0 |
0.8 |
0.8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1.1 |
-3.5 |
-2.5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 CPI进行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