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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居全国前列

时间:2021-10-28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60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6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98元,名义增长17.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19.5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20.7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4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15.8%,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6%

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最快,增长55.6%;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快速增长,分别为25.8%24.3%22.8%;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支出较快增长,分别为18.5%16.2%13.3%;居住支出稳步增长,为7.9%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934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9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92元,名义增长17.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20.7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5.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21.7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3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13.5%,两年平均名义增长6.5%

八大类消费均实现正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最快,增长55.7%;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快速增长,分别为27.2%24.5%23.8%;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支出较快增长,分别为19.5%17.6%11.8%;居住支出稳步增长,为6.2%

三、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43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6元,名义增长18.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15.2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17.2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5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21.3%,两年平均名义增长10.1%

八大类消费均实现正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最快,增长52.4%;衣着、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分别为21.8%20.2%;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交通通信、居住支出较快增长,分别为17.8%16.8%14.7%12.6%;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稳步增长,为6.6%

四、消费支出水平居全国前列

2021年前三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7275元)高9785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35499元)和北京(31781元)。从增速看,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0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2位。

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21981元)高8953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37292元)和北京(34037元);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高3.2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8位。

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1179元)高8064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2位,仅次于上海(19446元);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低0.6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