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居全国前列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60元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6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98元,名义增长17.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19.5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20.7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4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15.8%,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6%。
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最快,增长55.6%;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快速增长,分别为25.8%、24.3%、22.8%;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支出较快增长,分别为18.5%、16.2%、13.3%;居住支出稳步增长,为7.9%。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934元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9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92元,名义增长17.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20.7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5.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21.7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3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13.5%,两年平均名义增长6.5%。
八大类消费均实现正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最快,增长55.7%;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快速增长,分别为27.2%、24.5%、23.8%;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支出较快增长,分别为19.5%、17.6%、11.8%;居住支出稳步增长,为6.2%。
三、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43元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6元,名义增长18.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15.2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17.2个百分点,比今年上半年回落1.5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21.3%,两年平均名义增长10.1%。
八大类消费均实现正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最快,增长52.4%;衣着、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分别为21.8%、20.2%;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交通通信、居住支出较快增长,分别为17.8%、16.8%、14.7%、12.6%;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稳步增长,为6.6%。
四、消费支出水平居全国前列
2021年前三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7275元)高9785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35499元)和北京(31781元)。从增速看,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0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2位。
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21981元)高8953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37292元)和北京(34037元);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高3.2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8位。
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1179元)高8064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2位,仅次于上海(19446元);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低0.6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