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21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较上年同期(2.3%)缩小0.8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3%。
一、分月同比呈“M”型走势,环比季节性波动
从同比情况看,受上年对比基期较高影响,1月份涨幅收窄至0.3%;随着国际原油价格回升,交通工具用燃料价格同比降幅大幅收窄,以及春节期间我省各级政府积极鼓励群众就地过年,有效提振旅游、文娱等服务价格,2月份涨幅回升至0.7%;随着需求回暖,交通、文化娱乐价格涨势增强,涨幅逐步扩大,5月份上涨至1.9%;因翘尾影响明显减弱,6月份开始涨幅连续四个月回落,9月份上涨1.1%;受鲜菜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影响,11月份上涨2.7%,为全年最高;12月份,翘尾影响归零,涨幅回落至1.8%。
从环比情况看,1-2月份,受寒潮冻害天气,元旦、春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影响,鲜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价格大幅攀升,拉动CPI环比均上涨1.0%;随着节日因素消退叠加猪肉价格持续下跌,环比连续四个月下降,3-6月份降幅分别为0.6%、0.3%、0.2%和0.2%。受局部地区疫情反复和夏季高温、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7-9月份CPI环比在下降0.1%与上涨0.4%区间小幅波动;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鲜菜供应短期内偏紧影响,10月份CPI环比涨幅扩大至0.7%;11月份以来,天气晴好,鲜菜价格高位回落,环比涨幅明显收窄,至12月份下降0.3%。
二、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七升一降”
所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按涨幅排序为: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4.1%,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3.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6%,衣着类价格上涨1.0%,居住类价格上涨0.9%,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8%,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0.7%;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2.9%。
三、猪肉价格下降拉动,食品价格涨幅大幅回落
食品价格下降0.2%,上年同期为上涨9.5%,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7.2%,影响CPI下降约0.57个百分点。随着生猪产能持续恢复,猪肉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转变,叠加上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猪肉价格持续下行,降幅由1月份的4.5%逐步扩大至9月份的41.5%,随后因生猪价格超跌,以及冬季腌腊肉市场需求提振,11月份降幅收窄至28.9%,因生猪供给表现仍旧宽松,猪肉价格依旧承压,12月份降幅略有扩大。受猪肉降价协同效应影响,其他畜肉及副产品价格下降22.0%,禽肉类价格下降4.4%。上半年淡水鱼供应偏紧,8月份起供需关系改善,水产品价格上涨10.3%,影响CPI上涨约0.32个百分点。受持续强降雨等天气影响,鲜菜、鲜果价格分别上涨5.6%和4.3%,影响CPI分别上涨约0.11和0.07个百分点。原料成本上升,食用油价格上涨9.8%。上年对比基期较低,蛋类价格上涨6.8%。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小幅上涨0.5%。
四、能源价格上涨推动,工业品价格上行
工业品价格上涨2.6%,拉动CPI上涨约0.8个百分点,涨价贡献率约53.2%,是推动CPI上行的首要因素。其中,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上行,国内成品油调价,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17.6%和19.4%,共推动CPI上涨约0.50个百分点,涨价贡献率约33.7%。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住房装潢材料、文娱耐用消费品、家用器具、家具、服装价格分别上涨4.4%、2.4%、2.2%、1.6%和0.8%。国际金价下跌,金饰品价格下降4.7%。
五、消费回暖叠加政策性调价因素,服务价格小幅上涨
服务价格上涨1.3%,影响CPI上涨约0.52个百分点,涨价贡献率约35.0%。其中,文娱消费市场回暖,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5.5%;旅游消费热度明显回升,飞机票、旅游、在外住宿价格分别上涨10.4%、4.6%和1.5%;线上娱乐需求活跃,网络文娱服务价格上涨5.8%;家庭服务需求回暖,人工成本上升,装潢维修费、车辆修理与保养、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美容美发洗浴价格分别上涨6.6%、5.7%、4.0%、3.7%和1.9%;部分市、县调整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及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教育服务价格上涨4.0%;部分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定价,医疗服务价格上涨1.1%。
1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指 标 |
12月 |
1-12月 |
|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涨跌幅(%)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3 |
1.8 |
1.5 |
其中:城市 |
-0.3 |
1.9 |
1.5 |
农村 |
-0.3 |
1.4 |
1.4 |
其中:消费品 |
-0.5 |
1.8 |
1.7 |
服务 |
0.0 |
1.7 |
1.3 |
一、食品烟酒 |
-0.3 |
0.5 |
0.7 |
粮食 |
0.2 |
0.8 |
0.5 |
食用油 |
0.6 |
9.1 |
9.8 |
鲜菜 |
-9.6 |
12.9 |
5.6 |
畜肉类 |
0.3 |
-23.0 |
-18.4 |
水产品 |
0.7 |
5.9 |
10.3 |
蛋类 |
-0.6 |
10.1 |
6.8 |
奶类 |
0.5 |
2.7 |
3.3 |
鲜果 |
4.6 |
1.7 |
4.3 |
卷烟 |
0.2 |
2.5 |
0.9 |
酒类 |
0.5 |
3.5 |
2.7 |
二、衣着 |
-0.4 |
-1.3 |
1.0 |
三、居住 |
-0.1 |
1.3 |
0.9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1 |
1.8 |
1.6 |
五、交通通信 |
-1.2 |
5.1 |
4.1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0 |
4.6 |
3.5 |
七、医疗保健 |
0.1 |
0.8 |
0.8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4 |
-0.4 |
-2.9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