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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

时间:2022-04-26

2022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涨幅较上年同期(0.8%)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1.2%,服务价格上涨1.7%

 

一、月度同比呈“V型”走势,环比由涨转跌

 

从同比情况看,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1-3月份CPI同比分别上涨1.4%1.1%1.7%,呈“V型”走势。

 

从环比情况看,由于春节鲜菜、鲜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价格回升,交通工具用燃料价格大幅上涨,12月份CPI环比分别上涨0.6%0.8%3月份,消费需求季节性回落,食品价格下跌抵消交通工具用燃料价格上涨,CPI转为下降0.1%

 

二、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涨二跌”

 

一季度,所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涨幅从高到低依次为: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5.4%,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4.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4%,居住类价格上涨1.4%,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3% ,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5%;衣着类价格下降0.7%,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1.3%

 

三、猪肉价格持续下行,带动食品烟酒价格由涨转跌

 

一季度,食品烟酒价格由上年上涨1.6%转为下降1.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3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上年同期基数较高及目前生猪供应相对宽松的影响,猪肉价格下降36.6%;受猪肉价格下降的带动作用,鸡肉、鸭肉价格分别下降2.7%2.2%;上年对比基数较高,鲜菜价格下降1.8%。另外,受国际小麦、玉米和大豆等价格上涨及国内疫情影响,食用植物油、面粉、和鸡蛋价格分别上涨7.9%2.6%2.5%;前期淡水鱼供应偏紧,水产品价格上涨3.9%

 

四、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攀升,工业品价格持续上涨

 

一季度,工业品价格上涨3.3%,涨幅比上年同期(0.4%)扩大2.9个百分点,带动CPI总水平上涨约1.03个百分点,是推动CPI上涨的首要因素。其中,受地缘局势紧张影响,全球能源担忧情绪加剧,国际原油价格攀升,交通工具用燃料价格大幅上涨22.5%,拉动CPI上涨约0.71个百分点。同时,随着国外输入性通胀压力持续升温,部分工业品价格也出现一定程度上涨,一季度住房装潢材料、家用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文娱耐用消费品价格分别上涨5.8%3.6%1.5%1.0%0.7%。投资者避险需求升温,金饰品价格上涨1.5%

 

五、人工成本上升及需求增加,服务价格刚性上涨

 

一季度,服务价格上涨1.7%,涨幅比上年同期(0.5%)扩大1.2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70个百分点。其中,受人工成本上升和服务需求增加影响,装潢维修费、美容美发洗浴、家庭服务、车辆修理与保养、养老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1.0%3.4%3.2%2.0%1.1%。旅游、飞机票价格分别上涨6.1%3.4%。部分市、县调整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及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教育服务价格上涨5.6%

 

3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3

1-3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0.1

1.7

1.4

    其中:城市

-0.1

1.7

1.5

          农村

0.0

1.3

0.8

    其中:消费品

0.0

1.7

1.2

          服务

-0.2

1.6

1.7

一、食品烟酒

-1.5

-0.8

-1.3

      粮食

-0.2

0.7

0.9

     食用油

0.7

4.7

4.8

     鲜菜

-3.8

8.3

-1.8

     畜肉类

-5.8

-25.3

-25.7

     水产品

-3.0

2.1

3.9

     蛋类

-1.1

2.9

2.5

     奶类

0.4

0.1

0.8

     鲜果

-4.4

1.6

4.4

     卷烟

0.2

3.2

3.0

     酒类

1.6

1.9

1.9

二、衣着

1.0

-0.2

-0.7

三、居住

0.2

1.6

1.4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1.3

1.4

五、交通通信

1.5

5.7

5.4

六、教育文化娱乐

-0.4

4.3

4.4

七、医疗保健

0.0

0.5

0.5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1.4

3.0

1.3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