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地走访“察”实情。对42家存活样本单位逐一实地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确保样本信息准确无误、资产营收等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普法宣传“强”意识。结合走访和季度典型调研等工作,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增强样本单位法治意识、配合度和责任心。三是完善台账“留”痕迹。编制下发小微跟踪调查样本单位报表台账,每月登记资产、营收、应交税金等数据,按季度汇总后进行报表填报,加强痕迹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