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学法有深度,筑牢思想根基。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
二是执法有力度,压实监督职责。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财会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监督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普法有广度,营造浓厚氛围。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统计调查工作个环节,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抓好对各类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