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湖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39元,同比增长4.8%;生活消费支出10107元,同比增长5.1%。分城乡看,全市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3654元、15181元,同比分别增长4.1%、6.3%;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10928元和8828元,分别增长4.3%和6.5%。
一、工资性收入是主要来源。
一季度,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808元,同比增长3.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1%,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2625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982元,增长5.1%。
二、经营净收入恢复增长。
一季度,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558元,同比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7.3%,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743元,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269元,增长7.3%。
三、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
一季度,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632元,同比增长4.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165元,增长3.0%;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04元,增长7.6%。
四、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一季度,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341元,同比增长9.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121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126元,同比增长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