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工作,夯实工价调查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工价调查数据质量,杭州队决定开展全市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承担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的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及相关调查企业。
二、检查内容
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规定,对2021年1月以来的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和调查企业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
(一)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基础工作情况。
1.调查基本情况。是否建立各项工作台账;是否建立面向调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相关机制;是否对企业开展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2.报表审核情况。是否按照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审核;是否把握“同质可比”采价原则;是否对连续6个月环比指数持平情况进行审核。
3.企业走访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走千企访实情 送服务”活动要求开展企业走访工作,走访是否到位,走访是否有成效。
4.联网直报情况。企业是否及时上报,平台直报率情况,是否有代报行为。
(二)企业基础工作情况。
1.调查产品的代表性。企业填报的调查产品是否是企业的主导产品。
2.报表数据的规范性。企业是否选择了正确的规格品代码,计量单位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填写或者调整,产品规格前后两期是否可比,是否数出有据,是否有数据质量调整记录,超限说明是否详细等。
3.基础资料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卡片、价格台账;是否有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工作手册留存,基础资料是否集中统一放置。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数据质量检查采取各区、县(市)自查和杭州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各地自查。
各区、县(市)根据检查要求开展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实事求是填写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基本情况表(自查表1-1),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
企业检查方面,针对性地抽取基础工作较薄弱的调查企业(抽取数量见下表)开展检查,填写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企业数据抽查表(自查表1-2)。
区、县(市) |
自查企业数量 |
上城区 |
2 |
拱墅区 |
2 |
西湖区 |
2 |
滨江区 |
2 |
萧山区 |
4 |
余杭区 |
4 |
钱塘新区 |
4 |
富阳区 |
2 |
临安区 |
2 |
桐庐县 |
2 |
建德市 |
2 |
淳安县 |
2 |
(二)杭州队抽查。
在各区、县(市)自查基础上,杭州队将抽选部分区、县(市)开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力量,认真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开展检查。
各区、县(市)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在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前提下,严格对照检查内容扎实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检查工价调查基础工作情况,实地走访抽查调查企业,切实履行职责。
(三)规范检查流程,督促企业整改。
检查前,提前告知被检查的调查企业各项检查要求;检查中,认真听取企业开展工价调查的工作汇报,检查报表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核对与调查数据有关的原始资料及凭证,实事求是填写调查企业抽查情况表;检查后,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正,并征询企业相关人员对工价调查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全面梳理分析,及时总结上报。
各区、县(市)要及时总结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基层基础工作和企业抽查情况两方面,着重体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五、其他事项
(一)自查表下载。
自查表请到FTP(FTP95/调查队/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下发/生价/2021年/数据质量检查)下载。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
各区、县(市)在8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FTP上报杭州队(FTP95/调查队/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上报/生产者价格/2021/数据质量检查报告),上报时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统一为“**区(县、市)2021年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数据质量自查报告”。
杭州队将根据各区、县(市)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报告内容有效性、自查表填写质量、格式规范性和上报及时性分项计分,列入生产价格专业年度考核。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