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以法治推进统计改革新征程
日期:2023-07-31 09:15:00

  时光似流水,一转眼我进入调查队系统已逾七载。 

  七年来,我从最初的统计新兵成为多专业轮岗的统计人。这期间,既是与统计知识结伴成长的过程,也是与统计法治共同进步的历程。从最初面对《统计法》的无从下手,到在实践工作中融会贯通,再到考证后初次涉足统计执法,统计法治思维已深深印在工作基因中。 

  七年间,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历史的指针指向了新的刻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顺利开启,统计事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壮丽画卷已徐徐展开。统计改革,已箭在弦上;而我们,恰逢其会,何其有幸。 

  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历来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关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和法治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两者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有力地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向前发展。面对新的统计改革探索,法治是基石更是稳定器。统计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坚持在依法治统中推进统计改革,也要在改革中完善统计法治体系。以法治推进统计改革新征程,才能做到不逾矩不越规,避免改革不当改革对法治的“破窗效应”。 

  改革是“破”,法治是“立”。当我再次翻读《统计法》,发现其中开篇明义,明确了统计的意义和作用,同时也赋予了统计改革的立身之本和动力源泉。开展统计的目的在于“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正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以数量更多、范围更全、时效性更强的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晴雨表、测量仪、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统计现代化改革才迫在眉睫。一部《统计法》,清清楚楚地回答了为什么要改革,写明了统计改革的初心和使命所在。无论是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还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种种“破”的背后,恰恰“立”着统计法治。依法治统凝聚着改革共识,确定了统计改革的方向和准则。 

  改革是“变”,法治是“定”。曾经以为,统计改革是个离我很远的词,听着是那么宏大而复杂,仿佛还需经年的准备和等待。然而在日常工作中,我已然感受到统计改革的到来。它离我这么近,存在在我从事的专业中,从住户调查的电子记账,到消费价格调查的大数据网采,再到调查员管理网络的电子管理,统计改革就在身边。然而在工作中,如何平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需谨记“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在这些数据生产方式新“变”之下,统计法治以数据质量为红线,万变不离其宗,“定”着改革的速度和方向,规范化、有序化、制度化地推进统计改革。依法治统规范着改革进程,保证改革不变道、不走样,得以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改革与法治关系的推进,重在立法。加快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是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题中之意。曾经的改革一度是“摸着石头过河”,如今的改革则要致力于以法治为引领,用法治的利剑为统计改革披荆斩棘、扫除障碍。统计立法不仅要着眼于当前实践经验的总结,更要通过立法转化为顶层设计,引领统计改革进程,主动谋划、前瞻规划、全面推进,确保统计改革得以更加稳定、更加有序、更加有序地展开。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巨幕已缓缓拉起,身处其中的我们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成调查工作,在稳步推进改革进程中始终建设法治指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