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劳动力调查基础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杭州调查队定于8-9月份开展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承担劳动力调查任务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及样本社区(村)。
二、检查内容、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各区县(市)自查(9月10日前)。围绕2020年12月-2021年8月劳动力调查数据和基础工作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主要检查2021年3-8月新样本情况),根据自查结果填写《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自查表》,并上报相关台账资料。
(二)调查员培训情况(9月15日前)。由杭州队分区县(市)反馈劳动力调查业务人员及社区(村)调查员总队在线测试结果。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针对易错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对调查员进行再培训,再测试。
(三)市队抽查(9月底前)。杭州队将依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区县(市)业务人员及调查员进行线上测试,要求各区县(市)业务人员测试分数在90分以上,调查员平均分在80分以上,并对检查和测试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安排人员力量,扎实做好自查工作。加大调查陪访力度,及时发现入户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调查员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全面梳理和自查基础工作。各地要全面梳理劳动力调查基础工作现状,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认真查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填写各项附件内容。
(三)及时总结落实整改。各地要及时总结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加以改正。在此基础上,围绕检查内容对自查工作的开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项内容,撰写自查报告。
四、资料下载及结果上报
文件资料下载路径:FTP://10.33.81.95/调查队/劳动力调查处/下发/2021/数据质量检查。各区、县(市)将《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自查表》及相关台账资料于9月15日前上报至FTP相关文件夹,数据质量检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至FTP相关文件夹。
联系人:钟文玲;电话:85257441。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