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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统计法是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保障
日期:2018-12-28作者: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纪检组长 崔晓云

    统计工作是一项通过搜集、整理、汇总和计算分析统计调查数据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其运行规律进行客观反映的重要工作,统计调查数据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统计调查数据作为政府主要数据信息获得了企业、市场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同时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必须坚守统计法,才能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坚守统计法是新时代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步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多部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文件,对加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坚守统计法是规范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的条件。统计法在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促进统计工作规范运行中发挥重要职能。一是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具有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权利。凡是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的统计活动都属国家赋予行政权的行为,具有法定强制性。在法定前提下,统计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更有利于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二是保障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等都是统计调查对象,要保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能够依照规定取得真实的统计资料,并确定调查对象在统计调查中的应尽义务和应有权利。三是保障政府统计机构的执法监督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守统计法是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保障。统计法和实施条例的基本宗旨就是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一是明确规定了地方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的“6个不得”,严防官员在统计调查数据上“造假”,杜绝“数字出官”和违规干预统计数据,从而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二是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坚守的“7个不得”,严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触碰法律底线,从而确保统计工作规范开展。三是明确了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坚守的“2个不得”和任何单位、个人必须坚守的“11个不得”,严防各类统计调查对象违规报送统计调查资料,从而保障了源头数据质量。四是“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明确规定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9种”情形应予通报,强化了统计调查工作者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调查工作运行。五是国家统计局新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赋予统计机构更大的监督检查和处分建议权,提升了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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