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分析>>调查信息
一季度金华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全省第三
日期:2022-04-26作者:

  2022年一季度,全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2元,同比增长6.5%,增速位列全省第4位。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34元,增长6.0%,增速位列全省第4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80元,增长8.1%,增速位列全省第3位。从收入构成看,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629元,增长4.9%;人均经营净收入3960元,增长10.2%;人均财产净收入2414元,增长5.7%;人均转移净收入2499元,增长8.1% 

  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 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2楼
邮编:321017 电话:0579-82139868 传真:0579-8213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