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基础工作,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抽样调查,逐步实现工作流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浙江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业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工作实施办法、工作职责、调查业务操作规程、统计资料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直接面向调查样本的基层统计机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专业。
第四条基层统计机构负责人负有组织实施、监督本单位调查人员执行本规范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五条调查目的。通过调查获取全市范围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比较可靠的基层样本单位数据,为推估、评价分行业和网上零售统计数据提供参考依据。
第六条调查范围和对象。全市范围内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包括从抽中的样本村级单位、社区(居委会)中抽选出来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二)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住宿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四)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第七条调查内容。调查样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与经营情况以及样本群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单位数。
第八条基本抽样方法。以全国为总体,采用二阶段目录抽样,全省共抽取600个样本单位,目前全市共抽取样本59个。
第九条 调查频率。按季度调查。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金华调查队职责。金华调查队是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市区范围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和上报,对全市调查数据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县级统计机构职责。县级统计机构具体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本辖区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和上报工作,对调查数据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调查人员应当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做到: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第四章 调查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落实调查任务。专业人员必须参加由金华调查队召开的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任务布置会议,领会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制度内容及相关文件,全面掌握其内容,包括熟练掌握限下贸易调查的调查范围、指标解释、统计口径以及数据上报方法和要求等。
第十四条 信息搜集。专业人员需多渠道搜集信息,摸清样本群内限额以下贸易行业单位数,准确填报《样本群内单位数调查表》。
第十五条核实样本情况。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人员要在季度报前进行样本单位摸底,对于消亡、搬迁和超限额单位进行替换。并于季初5日前上报样本替换清单。
第十六条 制定调查计划。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人员要向样本群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了解样本群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区域范围、道路建筑分布情况等。入户访问前要准备样本区域基本平面图,标注样本单位位置,制定上门访问路线等。
第十七条入户调查。每季度调查员必须做到入户访问,调查员在开展现场调查时,要争取得到样本单位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的支持,请他们工作人员做调查员向导。调查员参考《调查员工作手册》,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在调查中要坚持依法统计,并做好对调查数据的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数据质量评估。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人员要提高调查技巧,充分利用现场调查提问得到的信息,以及利用样本单位各期调查数据的动态变化和逻辑分析,做好样本单位营业额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 抽查回访。入户访问对于调查员是否开展入户调查,要求抽查10-20%的样本单位。
第二十条 报表收集。调查数据上报时间为季后12日,县级统计机构专业人员登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门户网站(http://www.lwzb.cn),点击右侧“统计数据处理登录(同方)”进行调查表录入,并进行数据审核、提交。
第二十一条 数据质量评估和审核。专业人员在录入数据过程中严格执行计算机程序审核,并反复检查数据合理性。充分利用有关方面相关数据,做好行业发展形势的研判,提高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大起大落和趋势性错误。
第二十二条 调查单位清查。一季度要开展样本群内限额以下批零住餐调查单位的清查,同时要做好群内单位数与上年清查单位数的对比分析。
第五章 统计资料管理
第二十三条调查资料档案管理。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人员和专业人员对调查问卷在每期上报后要及时整理、备份,纸质报表自行归档整理、妥善保管,以便今后复核检查需要。
第二十四条调查资料开发利用。县级统计机构要在完成数据上报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调查资料开发利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金华调查队服务业(投资)调查处负责解释,如有与以前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