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现将《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
2.《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