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2-01-25作者:

 

队机关各部门: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实施办法》已经2022118日队党组会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办公室

                                            2022121日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搭建人才培养的良好平台,提升新入队年轻干部履职能力,加快转变角色,更好适应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宁波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按照宁波市委提出的锻造“宁波铁军”战略、浙江调查总队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目标以及宁波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实施办法,注重培养新入队年轻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积极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统计调查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新入队年轻干部在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选定一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同志担任导师,实行“一对一”的“传、帮、带”,给予思想作风引导、理论学习辅导、职业技能传导、日常行为指导等帮助,促使其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培养对象。

新入队年轻干部(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二)导师资格条件。
     导师一般由所在部门处级及以下业务骨干担任,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素养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
综合素质好,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3.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4.
责任心强,善于指导、帮助和关心同志等。

(三)导师选聘程序。

1.新入队年轻干部报到后半个月内,由所在部门提出拟聘导师人选,填写《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聘任登记表》(附件1)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2.
以宁波队名义向导师颁发聘书(附件2),并以适当形式在全队范围内公布。
     3.
导师、新入队年轻干部因岗位调整、工作调动等原因影响指导工作正常进行的,按上述程序重新选聘。
     (四)导师聘任年限。
     一般为一年,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师徒关系调整的可适当延长。
     (五)导师职责及培养内容。
     指导期间,导师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新入队年轻干部提供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生活上的指导和帮助,并协助做好新入队年轻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导师主要职责及培养内容有:
     1.
思想作风引导。导师要重点在思想、作风、生活、心理上关心新入队年轻干部的成长,经常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等状况;帮助新入队年轻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帮助新入队年轻干部牢固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帮助新入队年轻干部更好融入集体,增强群众意识。

2.理论学习辅导。导师要根据新入队年轻干部实际情况和专业岗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辅导,指导新入队年轻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指导新入队年轻干部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指导新入队年轻干部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采取自学、导师讲授、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学习和指导实效。
     3.
专业知识传导。导师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新入队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中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指导新入队年轻干部提高信息分析写作、公文处理、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等能力,不断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工作、掌握规范程序;帮助新入队年轻干部尽快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扎实勤勉的工作作风,设定合理的发展方向,并为之不懈努力。
     4.
协助考核鉴定。导师要协助人教处加强对新入队年轻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试用期考核。在指导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新入队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学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工作能力提高等情况进行考核。参与新入队年轻干部试用期的考核工作,并形成评鉴意见(附件3)并及时反馈人教处。

(六)“以师带徒”工作清单。

在师徒关系确定后,导师要带领新入队年轻干部共同完成以下工作(详见下表):

序号

培养指导内容

数量

时间

备注

1

培养计划及重点

1

及时

一个月内提交人教处

2

工作动态

2

每半年

内网,标明指导老师

3

调查分析/调研报告

1

全年

OA,标明指导老师

4

课题

1

全年

OA,标明指导老师

5

基层调研

1

全年

实地指导

6

专题授课

1

全年

根据干部个人需求

7

工作情况评鉴(含问题解答和谈心谈话等)

4

每季度

提交人教处

8

试用期转正意见

1

定级前

提交人教处

9

年度个人工作报告

1

年终

提交人教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落实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实施办法,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坚持高标准选拔导师,坚持“一对一”带教原则,坚持积极正面引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培养和考核评价相结合,不断积累和创造经验,使新入队年轻干部培养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做好表率。

导师指导期间要切实强化自身责任,积极做好表率,要带出师德,带出师能。制定切实有效的培养计划和重点,及时填写新入队年轻干部工作情况评鉴表,并严格实施。评鉴工作与新入队年轻干部转正定级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新入队年轻干部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导师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挂钩。
    (三)尊师重学,形成氛围。

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以师带徒”培养办法,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创新保障方式,努力提高导师传帮带的积极性,提高新入队年轻干部自觉提升本领的主动性,建立师徒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新入队年轻干部要多学多问,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年度提交个人工作情况报告。人教处要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大力推广有效经验,形成“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尊师重教和优秀传承的良好氛围。
  

附件:1.新入队年轻干部“以师带徒”聘任登记表
     2.
聘书(样式)
     3.
新入队年轻干部工作情况评鉴表

附件:附件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28楼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0574-8938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