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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宁波居民收入同比增长14.3%
日期:2021-07-28作者:住户调查处 张璐璐

  今年以来,宁波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稳定恢复, 民生保障有力,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上半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435元,同比增长14.3%,较2019年同期增长16.9%,两年平均增长8.1%   

     一、居民收入增长总体情况 

  (一)居民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2020年上半年,在疫情影响下,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2.2%。随着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推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恢复,居民收入增速回归正常水平。2021年上半年,居民增收形势延续一季度两位数增长态势,同比增速曲线呈现“V”字型(见图1)。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33元,同比增长13.9%,较2019年同期年均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927元,同比增长14.3%,较2019年同期年均增长8.4% 

 

  (二)居民收入水平居前、增速靠后。 

  上半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35,位居全省第二,列杭州市(37492元)之后;同比增速14.3%,低于全省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8位,与一季度持平。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33元,位居全省第二,列杭州市(41976元)之后;同比增速13.9%,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位居全省第5位,较一季度提高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927元,位居全省第二,列嘉兴市(24786)之后;同比增速14.3%,低于全省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并列第10位,较一季度下降1位。 

  二、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上半年,宁波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且增幅均达到两位数(见表1)。 

  1 2021年上半年宁波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单位:元、% 

指标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绝对值

增幅

绝对值

增幅

绝对值

增幅

人均可支配收入

36435

14.3

41333

13.9

23927

14.3

一、工资性收入

21030

11.2

24083

10.8

13235

11.5

二、经营净收入

6802

21.3

7008

22.6

6276

17.6

三、财产净收入

4037

15.9

5288

15.3

841

13.3

四、转移净收入

4566

17.8

4954

16.8

3575

20.1

  (一)工资性收入是增收主要动力。 

  上半年,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1030元,同比增长1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7%,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7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083元,增长10.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3%;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235元,增长1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3%。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居四大项收入之首,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经营净收入形势大好。 

  上半年,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802元,同比增长21.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8.7%,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008元,增长22.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9%;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276元,增长17.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6.2% 

  (三)财产净收入大幅增长。 

  上半年,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037元,同比增长15.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其中,居民人均房屋出租收入为890元,增长14.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288元,增长15.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8%;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41元,增长1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5% 

  (四)转移净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上半年,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566元,同比增长17.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2.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为5273元,增长12.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954元,增长1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0%;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575元,同比增长2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0% 

  三、居民增收因素分析 

  (一)疫情平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020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学校停课,居民生产经营活动几乎停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转移净收入维持稳定增长外,其余三大项收入同比减少,尤其是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减幅较为明显,造成当年基数较低。今年以来,宁波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居民增收形势恢复正常水平。 

  (二)稳岗涨薪,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为有效应对国内局部地区疫情零星爆发的特点,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和稳增促投两手抓,宁波市全力稳就业、促增收,上半年,居民工资性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一方面,就业形势好转。宁波市人社局相关数据显示,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10968个,同比增长9.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净增人数为128346人,增长111.4%。另一方面,薪资水平上涨。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劳均工资上涨较上年同期达16.0%,拉动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三)形势利好,二产经营形势良好。 

  今年以来,企业经营延续上年形势,部分行业国内外订单仍供不应求,二产经营效率持续提高。同时,受益于春节留甬稳岗政策,全市各地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部分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形势好于往年水平。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35个行业大类中,29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增加值比重前十大行业中,七个行业增速超过20%。此外,宁波外贸进出口延续良好态势。宁波海关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5638.9亿元,同比增长30.7%,两年平均增长14.0%;其中,出口3581.6亿元,增长28.4%,两年平均增长13.5%。外贸出口占全国份额为3.6%,较上年同期提高0.02个百分点。企业经营形势大好,助力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速增长。 

  (四)运行平稳,三产增收形势向好。 

  上半年,除跨省旅游仍受较大影响外,其余三产均已恢复正常经营。居民外出就餐、市内旅游、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均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尤其是以影院为代表的休闲娱乐行业迎来疫情平稳后的需求爆发。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7%,两年平均增长5.7%,较一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三产经营形势向好,拉动居民经营收入快速增长。 

  (五)两大因素,财产净收入大幅增长。 

  一是城镇房租收入明显增加。在疫情影响下,去年上半年,租房需求锐减,租金下降,也出现一定比例退租、免租现象。疫情平稳后,外来务工人员有序返甬就业,城镇租房需求回暖,房租收入回归正常水平。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居民人均房屋出租收入同比增幅达14.4%。二是农村分红收入增加。上半年,企业经营形势大好,农村分红收入明显好转,导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农村人均红利收入同比增长44.2% 

  (六)养老金增加,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 

  近年来,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数据显示,一季度,离退休人员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领取养老金离退休金的人数有所增加。同时,2020年养老金标准调高5%,补发集中在三季度完成,未能在当年上半年体现,造成养老金基数偏低,居民养老金离退休金收入同比有所增长。此外,为鼓励员工留甬过年,宁波市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慰问补贴,也一定程度上拉动转移净收入的增长。 

  三、促进居民增收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确保居民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应着力从以下六方面入手。 

  一是抓好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发展。持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不断巩固疫情和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态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紧扣年度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采取精准有效措施为企业纾困解忧,巩固经济复苏成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是鼓励创业就业,保障收入来源。深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机制,启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突出做好大学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完善的零工市场体系,从人才队伍、制度保障,平台搭建等方面入手,有效解决零工从业人员信息缺乏、保障不充分等问题。鼓励居民创业创新,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大对农家乐、民宿、绿色采摘等农村经营项目扶持力度,帮助农户宣传、引流,助力相关行业尽快复苏。 

  三是加强稳企纾困,促进二产增收。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出台稳企措施,加大各类金融机构紧急融资、低息贷款、减免担保费用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部分信用较好的可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减轻短期债务压力。 

  四是紧盯政策落实,助力三产发展。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旅游及相关行业复苏,结合现有实际情况,利用交通、餐饮、住宿等行业特点,综合开发新的省内外特色旅游线路。鼓励三产经营者创新,积极转变营销模式,充分挖掘新消费热点,坚持线上线下双轮发力,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个性化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为居民三产经营性收入增收提供有效动力。 

  五是扩宽增收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十四五”时期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鼓励金融创新,开发安全、稳定的投资产品供居民选择,满足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群体的投资需求,改善居民投资主要集中于房产和储蓄的现状。构建官方借贷平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居民手中闲置资金,解决当前金融机构银根收紧、中小企业短期借款难度较大的问题。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行市场化的风险定价,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最大化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六是完善保障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居民离退休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现有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各项赔付标准,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提升生活质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放宽申领条件,简化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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