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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企稳回升 增收质效仍需发力——2023年宁波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日期:2024-02-05作者:住户调查处 张璐璐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政治引领坚定有力,稳的态势持续巩固,结构优化成效明显,创新动能不断释放,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安全底盘进一步稳固,实现了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市域样板的良好开局。2023年,居民增收形势稳中有进,增速较上年有所回升。但各项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维持居民高质量增收压力较大,亟需全市上下精准发力。

一、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2023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1731元,同比增长4.9%,增速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144元,增长4.5%,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350元,增长6.3%,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总体来看,疫情对居民增收形势的影响减弱,城镇增速提高幅度好于农村。

(一)全年增速企稳回升

受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转段影响,宁波居民增收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别为3.4%4.7%5.0%4.9%。其中,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增速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全年增速较上年有所提高。分季度看,单季增速分别为3.4%6.5%5.6%4.7%,二季度以来,居民增收形势有所好转,增速逐渐稳定,表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平稳恢复阶段。

(二)收入增速排名靠后

从收入绝对值看,宁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在省内11个地市中排名第二,与上年持平,仅次于杭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全省第三,较上年下降1位,低于杭州、绍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全省第四,与上年持平,低于嘉兴、舟山和绍兴。从增长速度看,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省第11位,较上年下降3位。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速位居全省第10位,较上年下降2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省第11位,较上年下降2位。

(三)中位数增速高于平均增速

2023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61858元,同比增长11.3%,较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较全市平均增速高6.4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70162元,增长10.8%,较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较城镇平均增速高6.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42839元,增长20.3%,较上年提高14.9个百分点,较农村平均增速高14.0个百分点。上述数据一定意义上表明,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共同富裕程度有所提高。

    (四)“三大差距”两降一升

1.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快城乡融合,全面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乡村振兴发展势头较好,有效拉动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逐步缩小态势。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1.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上年的1.69缩小至1.66,连续20年呈缩小态势。

2.区域差距有所缩小

今年以来,宁波市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共进,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奉化、象山、宁海等地的经济和民生发展,全市居民收入区域差距有所缩小。2023年,居民收入水平最低的奉化,收入增速达到5.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且高于江北、镇海、鄞州等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为1.41,较上年下降0.01;收入最低地区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9.9%,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3.内部差距有所拉大

全市城乡收入五等分数据显示,2023年,城镇20%低收入、20%较低收入、20%中收入、20%较高收入、20%高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0.0%8.6%9.8%10.7%1.4%,农村分别增长0.6%14.0%18.0%19.9%1.5%20%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速最低,需引起关注。城镇收入五等分高低收入比为5.57,高于2022年的5.492021年的5.37,但低于2020年的6.802019年的6.16;农村为6.01,高于2022年的5.962021年的5.93,但低于2020年的6.462019年的6.06

二、收入结构均衡稳定

2023年,宁波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明显,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转移净收入维持高速增长(见表1)。

 1 2023年宁波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长情况(单位 元、%

指标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绝对值

增幅

绝对值

增幅

绝对值

增幅

可支配收入

71731

4.9

80144

4.5

48350

6.3

一、工资性收入

39320

3.4

43658

3.0

27262

4.7

二、经营净收入

12353

2.7

13320

2.3

9666

3.8

三、财产净收入

7690

4.9

9803

4.5

1818

6.6

四、转移净收入

12368

12.7

13363

12.3

9604

13.8

(一)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

2023年,宁波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9320元,同比增长3.4%,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8%,较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3658元,增长3.0%,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7262元,增长4.7%,较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农村增速高于城镇。

(二)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

2023年,宁波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2353元,同比增长2.7%,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较上年提高下降0.4个百分点。从单季增速看,一至四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为-1.6 %6.1%5.1%1.4%。其中一季度,受疫情防控转段影响,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减少,经济社会恢复稳定后,增速由负转正,但四季度增速较二、三季度明显下降,表明经营净收入增收压力较大。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3320元,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9666元,增长3.8%,农村增速高于城镇。

(三)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

2023年,宁波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7690元,同比增长4.9%,增速较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7%,与上年持平。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9803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818元,增长6.6%

(四)转移净收入维持较快增长

2023年,宁波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2368元,同比增长12.7%,较上年下降6.8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3%,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社保缴纳标准提高,是导致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3363元,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9604元,增长13.8%

三、居民高质量增收面临的挑战 

(一)经济运行发展压力较大

    2023年,宁波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但经济发展压力仍然较大。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宁波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4.5%5.6%5.7%,全省排位均较为靠后。1-12月,第二产业累计用电同比增加7.3%,但全省排位仅列第6,其中制造业累计用电同比增加8.3,全省排名第7;第三产业累计用电同比增加8.9%,全省排名第11。从外贸形势看,2023年,宁波进出口总额为1.28万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出口额约8300亿元,同比增长0.7%,增速不高;从新出口订单指数看,除3月、8月和9月外,其他各月均在50.0%以下,处于收缩区间,出口形势较不乐观。

(二)就业质量仍需再提高

一是制造业吸纳就业能力下降。制造业是宁波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但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经营形势较为困难的制造业企业,用工需求有所下降。据全市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宁波制造业企业就业人员占比为45.2%,较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二是失业人员自主就业能力不强。2023年,失业人口的平均失业时间为5.0个月,同比延长0.3个月。失业人口以短期失业为主,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失业占比达到69.9%,较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从找工作方式看,选择“委托亲戚朋友介绍”的人群占48.3%,选择“为自己经营做准备”、“为找到工作参加培训、实习、招考”、“查询招聘网站或广告”、“直接联系雇主或单位”和其他的人群分别占8.6%4.6%20.0%10.0%8.5%,整体来看,自主就业能力不强。

    (三)经营户增收遭遇阻力

    从农业经营户看,2023年年初,宁波地区出现较为严重的“倒春寒”现象。而2月正值枇杷等经济作物花期,气候异常影响正常开花授粉,导致宁海、象山等地部分作物几乎绝收;上半年,宁波猪粮比价均处于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域,生猪养殖处于行业普遍亏损状态;6月,宁波雨水偏多,影响余姚、慈溪等地杨梅收成和价格。从非农经营户看,相较于中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基础较不稳固,经济恢复周期较长。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1-12月,宁波市规上工业小型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1%,增速较大型和中型企业分别低5.54.0个百分点。

     (四)服务业恢复速度较快

        随着经济发展逐步稳定,线下文教娱乐消费逐步回暖。尤其是线下演艺活动,更是受居民追捧;外出旅游也成为居民假期的重要选择;教育培训行业在经历“双减”阵痛期后,迎来修复增长。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利润总额314.9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教育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2.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6.1%,增幅较大。

     (五)社会保障兜底压力增大

     从居民转移性收入看,养老金、离退休金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养老金标准的提高,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但近年来,由于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及支付标准的持续提高,养老金涨幅已从原来每年10%左右,降至2023年的3.8%。从转移性支出看,为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社保规定。根据最新规定,从202211日起,宁波社保缴费实行最新标准: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单位缴费比例由14%调整为16%,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由18%调整为20%。转移性支出增加,对居民增收造成影响。

    四、几点建议

     (一)推动经济以进促稳发展

经济稳定发展是居民收支稳定增长的根本保障。因此,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更加突出巩固稳的基础、强化进的动能、提升立的质效要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结合宁波实际和发展优势,抢占经济复苏先机,全力“抢开局”“拼经济”,确保各项攻坚行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科学研判时势、辩证分析危机,聚焦发展目标和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施策精准度。

(二)稳定居民收入来源渠道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稳定居民收入来源,应着力从居民就业扩容提质入手。一是以制造业为龙头,引导传统产业往向现代化、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二是以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为突破口,大力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缓解年轻群体的短期就业压力。同时,加大对低学历人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社保制度改革创新,出台更具弹性的配套政策,有效提高就业质量。

(三)夯实社会保障兜底能力

社会保障体系,是困难群体在薪酬体系、收入分配等基本制度下的重要兜底。进一步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企业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逐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放宽各项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并依托大数据建立精准识别机制,确保潜在救助对象“一个不漏”。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基本社会保险外,增加额外商业健康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病返贫的发生。

(四)全面发挥三次分配作用

持续完善慈善体系,多元化慈善主体,培育现代化慈善机构,充分发挥慈善力量。深入开展“甬有温暖”行动。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并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修订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制定税前抵扣操作细则,加大对慈善典范及榜样的宣传激励力度。以政府信用为背书设立慈善信托,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

(五)大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推动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升级,有助于促使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居民高质量增收的有力保障。因此,需大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激发市场活力,提振经济发展信心。要加强宣传引导,促使居民逐步脱离依靠线上购物、居家消费的生活模式,尽快恢复疫情前常态化消费。继续有序发放消费券,同时针对性发放旅游、购车等专项大额消费券,有效减轻商家和消费者负担。同时,以节假日为契机,政府搭台,举办各类购物节,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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