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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稳中有升 持续增收仍需发力——2024年一季度宁波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日期:2024-05-21作者:住户调查处 张璐璐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举措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三个“一号工程”为引领,一体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和“十项重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创新实干奋进年”行动,生产持续恢复,需求协同带动,经济运行延续稳进向好的态势,促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居民收入实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一、居民收入增长总体情况

(一)收入增速稳中有升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919,同比增长5.8%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4百分点,较上年末提高0.9百分点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775元和16192元,同比分别增长5.0%8.1%,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2个和3.5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5个和1.8个百分点。与全省相比,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高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增收形势好于城镇。从增速变化趋势看,2023年以来,居民增收形势呈现稳中有升态势(见图1)。

1 2023年以来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变化图(%

(二)增速排名有所提前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全省排位有所提前,摆脱了2023年排名靠后的局面,呈现较好的发展优势。其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7位,较上年同期提高2位,较上年末提高4位。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列全省第7位和第4位,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位和6位,较上年末分别提高3位和7位。

(三)近七成居民实现增收

从分户数据看,一季度,全体居民收入同比有所增长的记账户占69.5%,基本持平的占2.9%,减少的占27.6%,近七成居民实现增收。分城乡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户分别占69.5%69.3%,基本持平的分别占2.5%3.7%,减少的分别占28.0%27.0%,城镇居民分户增收情况略好于农村。

二、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一季度,宁波市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见表1)。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均实现稳定增长;而转移净收入,由于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医保报销等方面的强力支撑,仍持两位数增长。

1 2024年一季度宁波市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长情况(单位元、%

指标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绝对值

增幅

绝对值

增幅

绝对值

增幅

可支配收入

23919

5.8

26775

5.0

16192

8.1

一、工资性收入

13230

4.1

15230

3.5

7822

5.8

二、经营净收入

4030

5.2

3961

3.9

4217

8.6

三、财产净收入

2513

5.6

3155

4.9

774

8.6

四、转移净收入

4146

12.1

4429

11.8

3379

12.8

               

(一)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230元,同比增长4.1%,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提高2.4个和0.7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3%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5230元和7822元,分别增长3.5%5.8%,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2个和3.6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5个和1.1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延续恢复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030元,同比增长5.2%,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提高6.8个和2.5个百分点。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9%,与上年同期持平。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3961元和4217元,分别增长3.9%8.6%,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5.8个和9.5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1.6个和4.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好于城镇居民。

(三)财产净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513元,同比增长5.6%,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提高4.7个和0.7个百分点。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5%,与上年同期持平。居民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为红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其中,居民人均红利收入同比减少14.2%,人均房屋出租收入同比增长53.8%。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分别为3155元和774元,分别增长4.9%8.6%,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4.6个和6.5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4个和2.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24.5%

(四)转移净收入维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146元,同比增长12.1%,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下降6.0个和0.6个百分点,是四大项收入中增速最高的一项。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3%,较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居民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收入为4130元,同比增长18.2%,是转移净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429元和3379元,分别增长11.8%12.8%,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个和8.3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下降0.5个和1.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速同比虽下降较多,但仍高于城镇居民增速1.0个百分点。

三、影响居民增收的因素分析

(一)上年同期低基数导致增速提高

上年同期,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受疫情防控转段影响较大,居民增收难度增加,导致收入基数较低。今年以来,随着宏观环境向好发展和组合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居民就业状况好于上年同期,就业时长增多,居民增收较为明显。宁波市经信部门调研数据显示,春节后开复工时间整体提前,94.8%的企业在元宵节前开复工,较上年高1.4个百分点。用电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18日(正月初九),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生产恢复率74.8%,高于全省平均13.3个百分点;复工率65.2%,高于全省平均6.3个百分点。

(二)工业企业经营形势总体向好

一季度,宁波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向好,有利于居民稳定增收。一是外贸迎来首季“开门红”。宁波市海关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实现进出口3218.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其中,出口2033亿元,同比增长6.3%;进口1185.9亿元,同比增长12.9%,外贸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二是工业经济表现较为突出。宁波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一季度,宁波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较全国增速高1.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7%,较全国、全省分别高1.20.1个百分点。从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看,一季度,全市规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9.0%,较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企业景气指数为129.4,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提高11.15.7个百分点,为2022年以来各季度最高。

(三)服务业经营发展形势好转

今年以来,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服务业经营形势明显好于上年同期。一方面,上年同期受疫情防控转段影响,居民外出受限,无法正常外出消费,导致消费基数偏低。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居民外出旅游、就餐、休闲娱乐活动频次增加,相关消费明显增长。另一方面,市场消费在系列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春节假期延长等因素带动下恢复明显,助力服务业向好发展。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宁波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增长13.6%9.5%7.2%

(四)转移净收入增收压力较大

从居民的转移性收入看,养老金离退休金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当前,养老金标准已实现“十八连涨”,为老龄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更好保障。同时,202411日起,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由2280元、2070元两档调整为2490元、2268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元、20元两档调整为24元、22元两档,有效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由于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及各项转移支付标准的持续提高,转移支付压力较大,不利于居民转移净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四、促进居民高质量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稳中求进,推动经济运行好转

经济稳定发展是居民收支稳定增长的根本保障。一是坚持稳中求进,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结合宁波实际,持续抢占先机,全力抓好“开门”稳生产、“创新实干奋进年”等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攻坚行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科学研判时势、证分析危机,聚焦发展目标和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提高施策精准度,着力推动经济运行好转。

(二)扩容提质,稳定居民收入来源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稳定居民收入来源,应着力从居民就业扩容提质入手。一是以制造业为龙头,引导传统产业向现代化、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质量。二是以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为突破口,大力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缓解年轻群体的短期就业压力。同时,加大农民工等群体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社保制度改革创新,出台更具弹性的配套政策,有效提高就业质量。

(三)优化制度,夯实社会兜底能力

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薪酬体系和收入分配等基本制度的重要兜底。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企业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市级统筹。二是逐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放宽补助申请条件,并依托大数据建立精准识别机制,确保潜在救助对象得到及时保障。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基本社会保险外,增加额外商业健康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病返贫的发生。

(四)多管齐下,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推动消费意愿和促进消费升级,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高质量增收的有力保障。一是需大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激发市场活力,提振经济发展信心。要借以旧换新等政策落地实施之机,积极推动汽车、家电等耐用品的更新换代,形成规模效应,促进有关行业发展。二是继续有序发放消费券,针对性发放旅游、购车等专项大额消费券,有效减轻商家和消费者负担。同时,以2024年节假日为契机,政府搭台,举办各类购物节,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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