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举措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三个“一号工程”为引领,一体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和“十项重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创新实干奋进年”行动,生产持续恢复,需求协同带动,经济运行延续稳进向好的态势,促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居民收入实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一、居民收入增长总体情况
(一)收入增速稳中有升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919元,同比增长5.8%,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较上年末提高0.9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775元和16192元,同比分别增长5.0%和8.1%,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2个和3.5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5个和1.8个百分点。与全省相比,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高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增收形势好于城镇。从增速变化趋势看,2023年以来,居民增收形势呈现稳中有升态势(见图1)。
图1 2023年以来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变化图(%)
(二)增速排名有所提前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全省排位有所提前,摆脱了2023年排名靠后的局面,呈现较好的发展优势。其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7位,较上年同期提高2位,较上年末提高4位。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列全省第7位和第4位,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位和6位,较上年末分别提高3位和7位。
(三)近七成居民实现增收
从分户数据看,一季度,全体居民收入同比有所增长的记账户占69.5%,基本持平的占2.9%,减少的占27.6%,近七成居民实现增收。分城乡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户分别占69.5%和69.3%,基本持平的分别占2.5%和3.7%,减少的分别占28.0%和27.0%,城镇居民分户增收情况略好于农村。
二、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一季度,宁波市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见表1)。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均实现稳定增长;而转移净收入,由于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医保报销等方面的强力支撑,仍保持两位数增长。
表1 2024年一季度宁波市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长情况(单位元、%)
全体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
可支配收入 |
23919 |
5.8 |
26775 |
5.0 |
16192 |
8.1 |
|
一、工资性收入 |
13230 |
4.1 |
15230 |
3.5 |
7822 |
5.8 |
|
二、经营净收入 |
4030 |
5.2 |
3961 |
3.9 |
4217 |
8.6 |
|
三、财产净收入 |
2513 |
5.6 |
3155 |
4.9 |
774 |
8.6 |
|
四、转移净收入 |
4146 |
12.1 |
4429 |
11.8 |
3379 |
12.8 |
|
(一)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230元,同比增长4.1%,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提高2.4个和0.7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3%,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5230元和7822元,分别增长3.5%和5.8%,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2个和3.6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5个和1.1个百分点。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030元,同比增长5.2%,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提高6.8个和2.5个百分点。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9%,与上年同期持平。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3961元和4217元,分别增长3.9%和8.6%,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5.8个和9.5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1.6个和4.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好于城镇居民。
(三)财产净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513元,同比增长5.6%,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提高4.7个和0.7个百分点。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5%,与上年同期持平。居民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为红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其中,居民人均红利收入同比减少14.2%,人均房屋出租收入同比增长53.8%。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分别为3155元和774元,分别增长4.9%和8.6%,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4.6个和6.5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4个和2.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24.5%。
(四)转移净收入维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宁波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146元,同比增长12.1%,增速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下降6.0个和0.6个百分点,是四大项收入中增速最高的一项。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3%,较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居民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收入为4130元,同比增长18.2%,是转移净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城乡看,城乡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429元和3379元,分别增长11.8%和12.8%,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个和8.3个百分点,较上年末分别下降0.5个和1.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速同比虽下降较多,但仍高于城镇居民增速1.0个百分点。
三、影响居民增收的因素分析
(一)上年同期低基数导致增速提高
上年同期,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受疫情防控转段影响较大,居民增收难度增加,导致收入基数较低。今年以来,随着宏观环境向好发展和组合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居民就业状况好于上年同期,就业时长增多,居民增收较为明显。宁波市经信部门调研数据显示,春节后开复工时间整体提前,94.8%的企业在元宵节前开复工,较上年高1.4个百分点。用电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月18日(正月初九),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生产恢复率74.8%,高于全省平均13.3个百分点;复工率65.2%,高于全省平均6.3个百分点。
(二)工业企业经营形势总体向好
一季度,宁波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向好,有利于居民稳定增收。一是外贸迎来首季“开门红”。宁波市海关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实现进出口3218.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其中,出口2033亿元,同比增长6.3%;进口1185.9亿元,同比增长12.9%,外贸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二是工业经济表现较为突出。宁波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一季度,宁波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较全国增速高1.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7%,较全国、全省分别高1.2、0.1个百分点。从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看,一季度,全市规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9.0%,较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企业景气指数为129.4,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提高11.1和5.7个百分点,为2022年以来各季度最高。
(三)服务业经营发展形势好转
今年以来,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服务业经营形势明显好于上年同期。一方面,上年同期受疫情防控转段影响,居民外出受限,无法正常外出消费,导致消费基数偏低。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居民外出旅游、就餐、休闲娱乐活动频次增加,相关消费明显增长。另一方面,市场消费在系列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春节假期延长等因素带动下恢复明显,助力服务业向好发展。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宁波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增长13.6%、9.5%、7.2%。
(四)转移净收入增收压力较大
从居民的转移性收入看,养老金、离退休金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当前,养老金标准已实现“十八连涨”,为老龄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更好保障。同时,2024年1月1日起,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由2280元、2070元两档调整为2490元、2268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元、20元两档调整为24元、22元两档,有效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由于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及各项转移支付标准的持续提高,转移支付压力较大,不利于居民转移净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四、促进居民高质量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稳中求进,推动经济运行好转
经济稳定发展是居民收支稳定增长的根本保障。一是坚持稳中求进,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结合宁波实际,持续抢占先机,全力抓好“开门”稳生产、“创新实干奋进年”等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攻坚行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科学研判时势、辩证分析危机,聚焦发展目标和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提高施策精准度,着力推动经济运行好转。
(二)扩容提质,稳定居民收入来源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稳定居民收入来源,应着力从居民就业扩容提质入手。一是以制造业为龙头,引导传统产业向现代化、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质量。二是以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为突破口,大力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缓解年轻群体的短期就业压力。同时,加大农民工等群体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社保制度改革创新,出台更具弹性的配套政策,有效提高就业质量。
(三)优化制度,夯实社会兜底能力
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薪酬体系和收入分配等基本制度的重要兜底。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企业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市级统筹。二是逐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放宽补助申请条件,并依托大数据建立精准识别机制,确保潜在救助对象得到及时保障。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基本社会保险外,增加额外商业健康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病返贫的发生。
(四)多管齐下,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推动消费意愿和促进消费升级,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高质量增收的有力保障。一是需大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激发市场活力,提振经济发展信心。要借以旧换新等政策落地实施之机,积极推动汽车、家电等耐用品的更新换代,形成规模效应,促进有关行业发展。二是继续有序发放消费券,针对性发放旅游、购车等专项大额消费券,有效减轻商家和消费者负担。同时,以2024年节假日为契机,政府搭台,举办各类购物节,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