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波全市上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着力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基础。2024年,居民收入实现全面增长,共富先行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居民高质量增收仍面临诸多挑战,亟需全市上下精准发力。
一、居民收入增长总体情况
(一)全年居民人均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2024年,宁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806元,比上年增长4.3%,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110元,增长3.7%,增速回落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203元,增长5.9%,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城镇(见图1)。
图1 宁波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变化图(单位:%)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排位上升明显
2024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列全省第2位,居杭州(76777元)之后;增速列全省第9位,上升2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列全省第3位,居绍兴(83579元)、杭州(83356元)之后;增速列全省第9位,上升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列全省第4位,居嘉兴(52249元)、舟山(52195元)、绍兴(51530元)之后;增速列全省第7位,上升4位,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排位上升明显。
(三)全体居民中位数增速高于平均增速
2024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65794元,比上年增长7.9%,较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高3.6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71544元,增长2.0%,较城镇平均增速低1.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45871元,增长7.1%,较农村平均增速高1.2个百分点。上述数据一定意义上表明,宁波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提高,且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相对较快,有助于缩小居民内部收入差距。
(四)“三大差距”两降一升
1.城乡差距持续缩小。近年来,宁波市不断深化实施“千万工程”,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引领,进一步深化共富集成改革,制定山区海岛乡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70%。从分户数据看,71.3%城镇居民实现增收,76.5%农村居民实现增收,农村居民增收情况好于城镇。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上年的1.66缩小至1.62,连续21年呈缩小态势。
2.区域差距有所缩小。近年来,宁波市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共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全市最高最低区(县、市)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202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是鄞州区,为84531元;最低是奉化区,为60213元,最高和最低的倍差为1.40,比2023年缩小0.01。收入最低地区水平与全市水平进一步接近,2024年比值为80.5%,较2023年提高0.6个百分点。
3.内部差距有所拉大。宁波居民收入五等分数据显示,2024年,全体居民20%低收入、20%较低收入、20%中收入、20%较高收入、20%高收入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0.1%、2.6%、3.3%、3.8%、5.7%,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速较低,需引起关注。宁波居民收入五等分的高低收入比为6.00,高于2023年的5.67。其中,城镇五等分高低收入比为5.86,高于2023年的5.57;农村五等分高低收入比为5.22,低于2023年的6.01。上述数据表明全体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有所扩大,特别是城镇居民内部差距有所拉大。
二、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一)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2024年,宁波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明显,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转移净收入维持较快增长(见表1)。
表1 2024年宁波市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长情况(单位:元、%)
全体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
可支配收入 |
74806 |
4.3 |
83110 |
3.7 |
51203 |
5.9 |
一、工资性收入 |
40481 |
3.0 |
44688 |
2.4 |
28522 |
4.6 |
二、经营净收入 |
12693 |
2.8 |
13596 |
2.1 |
10125 |
4.7 |
三、财产净收入 |
8013 |
4.2 |
10157 |
3.6 |
1921 |
5.7 |
四、转移净收入 |
13619 |
10.1 |
14669 |
9.8 |
10635 |
10.7 |
(二)工资性收入稳坐“压舱石”
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宁波市产业经济呈现稳健的增长态势,全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6家,省“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投资完成额居全省第一。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25%的低位。发展良好的产业经济和总体平稳的就业市场,有力支撑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2024年,宁波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0481元,同比增长3.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7.8%,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4688元,增长2.4%;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8522元,增长4.6%,农村增速高于城镇。
(三)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
今年以来,宁波市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制定实施扩需求强动能提质效“8+4”经济政策。全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居全国城市外贸排名第5位;民营企业进出口额1.09万亿元,增长13.0%,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76.6%。全市实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137.5万户,占实有各类经营主体总量的96.7%。1-11月,宁波本地电商平台成交额1455.3亿元,同比增长25.6%。宁波居民参与经营活动的热度不断提升,有力推动居民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2024年,宁波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2693元,同比增长2.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3596元,增长2.1%;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0125元,增长4.7%,农村增速高于城镇。
(四)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
随着宁波市经济发展不断回升向好,流动人口逐渐增多,为房屋出租注入市场活力。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扎实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向好,实现分红收益,拉动居民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2024年,宁波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013元,同比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0157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921元,增长5.7%。
(五)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宁波市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工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301元,增幅3.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金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障水平保持全省第一,有力推动居民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2024年,宁波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3619元,同比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0.7%,贡献率位居四项收入首位。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4669元,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0635元,增长10.7%。
三、影响居民增收的因素分析
(一)经济向好发展的挑战较多
2024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总体平稳,但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市场需求依然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加力巩固。2024年,全市地区GDP增长5.4%,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0.1个百分点。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3%,较上年回落5.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2.7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仍然较大。
(二)居民增收渠道有待拓宽
宁波居民四项收入中占比最高的是工资性收入,占比最低的是财产净收入。近年来,全体居民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一直稳定在10.7%左右,其中城镇稳定在12.2%左右,农村稳定在3.8%左右。2024年,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仅占城镇居民的18.9%。一方面,由于银行存款利率走低,居民利息收入增速放缓,导致财产性收入的来源减少。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也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导致股市等金融市场波动,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动力不足。同时,城乡二元制度尚未完全打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收入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三)中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乏力
近年来,宁波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但中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乏力,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有扩大趋势。一是根据宁波居民收入五等分数据显示,2024年,20%高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低收入群体高136272元,较上年扩大8883元。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达31907元,较上年扩大113元。三是地区收入绝对差距扩大。10个设区市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鄞州比收入最低的奉化高24318元,较上年扩大693元。随着地方财政压力趋紧,各项惠民政策补贴标准、补贴范围逐步趋于稳定,后期政策性增收空间将继续收窄,对农村地区、欠发达区域的居民收入增长的支撑力度减弱,缩小收入绝对差距困难较大。
四、几点建议
(一)落实落细就业政策,筑牢居民增收基础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坚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一是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加速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和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健全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对经营压力较大的行业企业重点帮扶,督促企业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薪资权益。三是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依托宁波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体系建设,提供一批优质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制造业在宁波市就业市场中的主体作用。
(二)拓宽居民收入来源,完善财产增收机制
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一是持续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增强民营经济造富属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的政策帮扶力度。二是适当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构建涵盖信贷、保险、理财的综合普惠金融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的资产配置方案和更多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科学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理财投资渠道。三是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乡村信用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变现,稳定农民对承包地的长期物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在农村设立各类金融组织,持续完善并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增收。
(三)聚焦中低收入群体,切实推动共同富裕
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要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需强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的综合协调,系统发力。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发展特色产业,落实产业奖补等政策,扶植产业发展“领头雁”,努力打造一批规模化、产业化示范基地,有效提升农户综合效益。二是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增收的重要作用。建立分行业、分层次的差异化工资增长目标保障机制,加快劳动报酬增长速度,让中低收入群体通过参与劳动不断增收。锚定弱势群体从业需求,推进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发放岗位补贴,促进山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三是加大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力度,对中低收入群体家庭推行免费职业教育,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给予一定补贴,通过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增收能力。
(四)深化推进“以旧换新”,不断释放市场活力
推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利于活跃消费市场,激发市场活力,稳定企业生产和投资预期,提升经营主体信心,促进生产循环,同时带动居民就业状况好转,促进居民增收。当前,宁波市已出台多项关于汽车、家电、家装的“以旧换新”政策,建议相关部门要持续关注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大政策解读、操作流程的宣传。有重点地调整补贴方向,包括发放居民消费券,充分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一方面,在下达资金的同时,要明确绩效目标,防止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要优化申请资金补贴程序,提高补贴发放效率,尽量简化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流程,让消费者少跑腿、易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