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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3-04-03作者: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考核要求,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以下简称宁波队)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争先创优”,进一步打造“机制更优”的统计防惩体系、“监督更严”的统计执法体系、“覆盖更广”的统计普法格局和“业务更专”的统计执法队伍,为推动统计调查改革与发展、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及时制定《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落实举措》、《2022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2年统计执法计划》,明确时间任务、责任到岗到人。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加强协调,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常抓不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学深悟透,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

坚持将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学习和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统计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对国家统计调查职能的新认识。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宁波队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处务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并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学习交流讨论会,从自身统计调查工作、专业工作特点等角度出发,畅谈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就如何坚持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提出切实可行举措,确保统计调查数出有据、合法合规。

三、加强规范管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法报告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协助县级调查队完成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请工作,首次实现宁波地区市县国家调查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严格按照《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切实防范法律风险。2022年,共计对10余个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修改意见。

四、严格细照笃行坚决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线

积极推进纪法贯通融合,严惩数字腐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强化严格按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相关人员责任追究,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监督保障。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经常性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确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排摸干部职工持有《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联网直报以及县级队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要求,坚持防纠并举、以防为主,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宣传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防止把国家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

五、压实压紧责任,抓好总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接到总队执法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后,宁波队迅速行动,坚持把抓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整改作为重政治任务聚焦执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积极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真改、实改、全改。建立上下贯通、分工协作、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由队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专业处室配合,第一时间制定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整改清单》通过以查促改、以改促作、不断提升宁波队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六、坚持将统计普法宣传作为统计法治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

贯彻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统计普法责任清单。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精心制作各类普法宣传材料,开展载体多样、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宁波队以笔记本形式研究印制统计法治宣传册5000册,将统计法治文化融入统计法治宣传品设计,制作统计法治文化布袋、水杯1500份,受到统计调查对象广泛好评。制作“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筑牢法治统计底线”统计法治宣传视频,在各类统计调查会议和“宁波调查”微信公众平台上展播,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同时,积极向“学习强国”APP、“法治宁波”微信平台以及“法治家园”华数数字电视栏目投稿,拓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载体,扩大受众群体。充分运用微信平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多次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做好“浙里法治”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积极参与推广宁波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活动。

七、积极推动党政领导学法用法

坚持把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统计调查服务之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党政领导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持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的自觉性。通过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座谈会、全市国家调查队系统工作会议、各部门联席会议以及工作汇报等方式,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并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局、总队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营造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市统计局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将《监督意见》纳入市、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学习内容,督促有关部门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八、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升依法管理统计调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增强警示教育效果。2022年,宁波队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队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法,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及《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治基础。通过“周二夜学”、现场教学、法律讲座等次组织全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通过国家局内网、宁波市党员干部学习网以及钉钉、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9月7日,组织开展统计法应知应会培训,并进行知识测试。通过培训、测试,督促全队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深入领会统计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政令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掌握应用水平。9月16日,邀请宁波市委党校副教授梁亮开展“新《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讲座;10月28日,邀请队法律顾问围绕《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以及物业管理开展专题讲座,累计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10次。

九、重点抓好基层调查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

坚持“逢会必讲法”,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知识渗透到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紧扣关键节点,在年定报会议上深入开展对基层调查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讲,实行宣讲情况月报制度。充分把握业务培训、上门走访、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的机会,经常性开展送法入企、入村、入户等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法治宣传,讲清法定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工作群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推送统计法基本知识,方便调查员和调查对象日常学习。9月30日,宁波调查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永君以“筑统计法治基石 尽数据真实职责”为主题,向余姚市相关部门专题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

十、围绕重要法治时点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

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在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等重要时机,突出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调查队的影响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良好氛围。2021年12月,围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精心筹划,上下联动、局队协作,在宁波中心城区近70个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开展以“依法统计调查 数据服务你我”、“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宁波”、“增强宪法意识 建设法治宁波”为主题的楼宇电梯海报宣传,共计171个点位,宣传覆盖人数约55万。宁波本地主流媒体《东南商报》发表队党组书记、队长署名文章《定依法治统自信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9月,结合“统计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以“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线上知识竞答,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调查知识,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调查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全力配合统计督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调查队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229号),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系统在统计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根据总队部署,8月,对北仑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

十二、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充分发挥队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领导、指导和督导,有效提高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坚持经常性数据质量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通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全市47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2021年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回访,回访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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