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工已超过2.6亿人,他们为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已然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帮助农民工改善居住条件,让他们安居乐业,更好地融入城市,已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和定居意愿情况,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从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随机抽取60户进城农民工家庭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当前,衢州市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生活状况越来越好,居住生活满意度高,但仍存在住房水平不高、定居迁户意愿低、住房贵等定居障碍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接受调研的60户进城农民工,从性别分布来看,男性占比58.3%,女性占比41.7%,性别比例较为均衡。从年龄分布来看,21-30岁群体占比13.3%,31-40岁群体占比28.3%,41-50岁群体占比23.3%,51岁及以上群体占比28.1%,年龄层次分布合理。从学历分布来看,小学及以下学历群体占比16.7%,初中、高中学历群体均占比61.7%,中专及大专学历群体占比11.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群体占比8.3%,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从目前主要就业状况看,工资性就业(雇员)占比76.7%,自我经营占比10.0%,未从业占比13.3%,无雇主从业人员,以工资性就业为主。
(一)进城农民工住房设施较为完善,居住条件满意度高。调研显示,100.0%的进城农民工独户居住,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且有独用厕所;93.3%的进城农民工有自装热水器;80.0%的进城农民工有独用厨房;55.0%的进城农民工有自行供暖设备。从有无可使用的家电情况看,有电视机占比70.0%,无电视机占比30.0%;有电冰箱占比83.3%,无电冰箱占比16.7%;有洗衣机占比78.3%,无洗衣机占比21.7%,七成进城农民工家电设施完善。从拥有汽车情况看,48.3%的进城农民工家庭拥有家用汽车,高出2020年全国家庭拥有汽车6.7个百分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在被问及对现在居住条件是否满意时,表示“非常满意”的占36.7%,表示“比较满意”的占40.0%,表示“一般”的占21.7%,表示“不太满意”的占1.7%,近八成的进城农民工对居住条件感到满意。
(二)进城农民工生活状况满意度较高,城市归属感较强。调查显示,36.7%的进城农民工非常适应本地生活,53.3%的进城农民工比较适应本地生活,8.3%的进城农民工一般适应本地生活,仅1.7%的进城农民工不太适应本地生活,总体来看,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适应率较高。在被问及对目前生活状况是否满意时,表示“非常满意”的占16.7%,表示“比较满意”的占55.0%,表示“一般”的占28.3%,无进城农民工对目前生活状况感到不满意。从觉得自己是不是本地人情况看,选择“是”占比58.3%,选择“不是”占比31.7%,选择“说不清”占比10.0%,近六成进城农民工认为自己是本地人,产生了城市归属感。
(三)进城农民工若进城定居希望保留农村三权权益意愿强烈。调研显示,有86.7%的进城农民工在户口所在家庭有承包地,在被问及如果进城定居,已经或希望如何处置承包地时,选择“无条件放弃”的仅占1.9%;有88.3%的进城农民工在户口所在家庭有宅基地,在被问及如果进城定居,已经或希望如何处置宅基地时,选择“保留”的占92.5%,选择“有偿转让或退出”的占7.5%;有60.0%的进城农民工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在被问及如果进城定居,已经或希望如何处置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时,选择“保留”的占94.4%,选择“其他”的占5.6%。从不愿意或不确定将户口迁到城镇的主要原因情况看,选择“担心农村三权权益受损”的占43.1%,高出选择第二多的“农村户口升值空间大”选项占比20.7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进城农民工住房水平有待提高。据调查,80.0%的进城农民工实际居住样式为单元房,仍有20.0%的进城农民工实际居住样式为筒子楼(含自建楼房被人为隔成多间的情况)。从住房性质情况看,租赁私房占比41.7%,自购商品房40.0%,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占比16.7%,自购保障性住房占比1.6%。从本户实际居住的住房面积情况看,户均住房面积为70.7平方米,分别低于2020年浙江和全国平均每户住房建筑面积111.3和111.2平方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目前,面向低收入居民的廉租房制度普遍是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距离普遍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住房的保障政策还有艰巨漫长的过程。现在仍有部分进城农民工居住在工棚、集体宿舍或条件较差距离远的出租屋里,所以提高进城农民工住房水平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定居城镇增长动力不足,迁移城镇户口意愿极低。调查显示,41.7%的进城农民工已经在城镇定居,15.0%的进城农民工有意愿在城镇定居,33.3%的进城农民工没有在城镇定居的意愿,相较于去年同期调研结果情况看,有意愿在城镇定居占比下降13.9个百分点,定居城镇意愿明显下降。从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到城镇情况看,已在城镇落户的占1.7%,愿意转为本地城镇户口的占1.7%,不确定的占8.3%,没有意愿转为城镇户口的占88.3%,近九成进城农民工不愿意转为城镇户口。据常山县金川街道紫荆花园小区徐某反映,因为工作平时住在城里,但她更喜欢农村,城里人下班回家就关上门,谁也不认识谁,不像农村里大家来回走动,哪户家里过节包粽子,大家都会一起去帮忙打打下手聊聊天,而且乡下房子大空气好,没有城市里房子这种压迫感,生活更加悠闲,再说现在交通便利去哪都很方便,还是乡下舒服。
(三)住房贵、老人无法照料是定居两大主要障碍。从进城农民工认为目前在城镇定居的主要障碍情况看,选择“住房贵”的占41.7%,选择“老人无法照料”的占18.3%,选择“收入低”的占13.3%,选择“老家的承包地、宅基地不好处理”的占13.3%,其余障碍因素均低于10.0%。进城农民工以工资性就业为主,积蓄累积需要一定过程,尽管部分进城农民工因工作时间长,已经通过积累的储蓄购买商品房解决在城市的定居问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受限于工作时间短、房价贵,难以在城市长期定居。据柯城区白云街道锦西苑小区周某反映,自己在城区内上班,但毕业后工作时间不长,积蓄不多,城区内离自己工作单位近的地方房价都比较贵,如果没有家里帮衬的话无法独自承担购房费用,目前是与朋友一起合租,如果买房的话,要独自偿还房贷压力更大,决定等组建家庭以后再考虑购房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构筑健全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帮助进城农民工实现“安居梦”。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地发挥住房的居住功能,把进城务工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让进城农民工住有所居、安居乐业。鼓励用工单位积极有为、量力而行满足农民工住房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租赁型职工宿舍、蓝领公寓等,解决包括进城农民工在内的外来群体住房问题。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房工程建设,扩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覆盖保障范围。采取租、售、补等多种保障方式互补,实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覆盖和无缝衔接。不断放宽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和覆盖面,在配套比较成熟的地区选址,提高保障房的利用效率,解决住房贵这一定居障碍。
(二)妥善保障转户居民农村合法权益,打消进城农民工“迁户”顾虑。一是建立转户居民农村待遇保留、宅基地处置、承包地利用常态机制,维护其农村财产自由处置权,保障其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如农村居民转户后,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按规定保留种粮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未退出农村承包地的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自愿选择宅基地处置方式,自愿处置农村承包地等。二是切实保障转户居民城市待遇落实到位。建立户改社会、就业、住房、教育等保障常态机制,确保转户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权益,落实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帮扶转户居民在城镇稳定就业,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公租房等住房保障范围,落实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城市居民子女平等教育权。
(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共同关心,提升进城农民工城市融入中的幸福感。一是政府部门应为进城农民工提供更多支持支持和服务,多提供有效使用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进城农民工参与各项沟通交流活动,加强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对进城农民工生活的正面宣传,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二是调动志愿者团结、非政府机构等多做社会力量,组织进城农民工免费体检、上门慰问、城市规章学习等活动,让进城农民工感受社会各界的关怀,进一步提升进城农民工城市认同感、归属感,让他们真正把自己看成是城市中的一分子,尽快适应并顺利融入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