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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关于开展服务零售结构调查的通知
日期:2019-12-02 作者:

  有关县(市、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龙游调查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部、各调查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服务零售结构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9〕133号)及《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零售结构调查。该项工作时间紧、难度大、要求高,为确保调查工作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开展,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人制度 

  调查样本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抽选,全市共抽到19家样本单位,主要分布在柯城区、衢江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县、常山县和江山市,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请柯城区、衢江区、常山县、江山市统计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部、国家统计局龙游调查队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调查开展有关工作,并请与2019年12月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上报至企业调查处。 

  二、其他事项 

  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决定建立的一项调查制度。它对于及时摸清我国服务消费市场情况,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请各调查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和配合,如实填报调查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耿俊朋、刘斯倩:0570—3083014。 

  附件1:浙江省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 

  附件2:各调查企业名单 

                                   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 

    

  浙江省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从服务消费市场供给方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服务行业经营者的调查,推算服务行业通过交易提供给其他单位和居民个人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活动价值总额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为全国及地区服务零售额测算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 

  (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重点调查第三产业中既提供生产性服务又提供消费性服务的行业,包括以下12个行业: 

  道路运输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8 

  住宿业  6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房地产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701)  70 

  租赁业  71 

  商务服务业  72 

  其他服务业  82 

  新闻和出版业  86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20191-10月份样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客户构成等。详见调查表式。 

  (四)抽样方法 

  样本国家统计局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选,浙江省共抽到664家样本单位。 

  (五)调查要求 

  1.加强基础工作。各调查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熟悉业务,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落实好调查工作人员,加强调查员业务培训。 

      2.要求现场调查现场调查一般应采用调查员对经营单位逐一上门访问、填报问卷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召集企业负责人开会的方式,面对面访问调查。 

  3.确保数据质量纸质报表经过初步审核后,使用同方联网直报平台进行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核实无误后可上报。 

  4.规范资料管理。调查表由企业填报完毕后企业填报人签字加盖公章,录入结束后各市调查队统一寄送到总队企业调查处留存 

  (六)调查时间和调查频率 

  2019121日至20191220日进行现场调查,20191227前,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报送。201913前上报调查情况说明。 

  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每年实施一次。 

  (七)组织实施 

  浙江调查总队负责全省抽样调查方案的制定、样本单位的审核、数据处理和上报国家统计局。各市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样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 

       

    

  二、调查表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服务零售结构 

调查问卷 

  

2019年1-10月 

  

  

  

表号: 

制定机关: 

文号: 

有效期至: 

  

  

  

V550表 

国家统计局 

国统字(2019)133 

2020年6月 

    

一、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详细名称: 

3.单位所在地及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盟) 

(市、区、旗)()()、门牌号 

  行政区划代码:□□□□□□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5.联系电话: 

6.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①②③ 

行业代码:□□□□ 

7.运营状态:①正常运营②其他 

8.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9.营业收入千元 

二、经营情况 

10.贵单位提供服务的对象是哪种情况?(选①、②转至12 

①全部都是生产经营性客户②全部都是非生产经营性客户③既有生产经营性客户也有非生产经营性客户 

11.按不同类型客户划分,在贵单位营业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分别是多少? 

①生产经营性客户占% 

②非生产经营性客户占% 

12.贵单位缴纳增值税的类型是哪一种? 

①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 

    

  

续表 

13.贵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各种类型发票开具的(不含税)金额或占比是多少? 

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入金额千元; 

②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入金额千元,其中发票抬头为企业名称的占% 

③未开发票金额千元。 

(能够完整填报问题10-13的企业结束此次调查,根据现有资料无法完整填报问题10-13的,请企业填报第三部分内容) 

三、营业收入来源记账(为期一个月) 

日期服务项目收入来源金额 

       ****               ***服务生产经营性客户非生产经营性客户               *** 

****               ***服务生产经营性客户非生产经营性客户               *** 

.                      .                             .                                   . 

.                      .                             .                                   . 

.                      .                             .                                   . 

  

被访问对象:联系电话:  

  

调查员:联系电话: 调查日期:年月日 

    

   

  三、填写说明 

  (一)本表各项指标不允许空项,对不涉及的指标,要在该栏中划”。 

  (二)本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的数据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自动生成,调查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逐一进行核对,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 

  (三)指标解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 

  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7宗教;8工会;9工商;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农业;Y其他。 

  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 

  2外交:1外国常住新闻机构,9其他; 

  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 

  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 

  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 

  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 

  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 

  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 

  9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 

  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 

  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免填本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如有原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没有证书的,由统计部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其中本部产业活动单位,可使用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6位,加B”组成,或使用法人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号第1-8位,加B”组成。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其他单位按相关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简称、缩写等。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区划代码等。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按2018年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填写6位代码,必须与单位详细地址相对应。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最主要的或占增加值(营业收入)最大的业务活动,填写在“主要业务活动①”当中,以此类推。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4位行业小类代码。 

  运营状态指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状态。 

  1)正常运营:指正常运转的单位,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单位)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单位),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单位)。 

  2)其他:包括停业(歇业)、筹建、关闭、破产、注销、吊销等企业(单位)。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0191031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增值税缴纳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称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自201851日起,各行各业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其他发票。   

    

  附件2 

  各调查企业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区域 

主营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 

91330822355424961P 

常山众卡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常山县 

道路货物运输 

5431 

91330822MA28F36N4C 

常山柚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常山县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29 

91330803065630011Y 

衢州市旺鑫物流有限公司 

集聚区 

远运输代理 

5821 

91330803MA29TXWA2R 

浙江优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集聚区 

计算机软件开发 

6511 

91330800MA28F6M65X 

衢州巨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集聚区 

劳务派遣服务 

7263 

9133080078444520XQ 

衢州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集聚区 

人力资源服务 

7269 

91330881MA29TXQW4T 

转机(江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江山市 

网络技术服务 

6429 

91330881091695708A 

衢州启航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 

网络信息服务 

6429 

91330881MA28FWN89B 

浙江零壹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29 

91330881MA29TLCHXP 

衢州一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1 

91330800757096999U 

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柯城区 

计算机软件开发 

6513 

91330800MA28F0R369 

衢州昊立科技有限公司 

柯城区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60 

91330800726597600D 

衢州市三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柯城区 

软件开发 

6511 

91330800704600530L 

衢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柯城区 

投资性资本经营 

7212 

91330800MA28FMJC9U 

衢州智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柯城区 

互联网技术开发 

6429 

913308256651813528 

龙游众力物流有限公司 

龙游县 

道路运输 

5821 

91330824MA28FPJ84F 

衢州顺速物流有限公司 

龙游县 

货物运输代理 

5821 

91330825MA28F6NM21 

中创泽汐实业有限公司 

龙游县 

音像制品出版 

8624 

91330803066928768H 

衢州广泽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衢江区 

计算机软件开发 

6511 

  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 地址:衢州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6楼 邮编:324002 电话:0570-308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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