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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日期:2021-12-27作者:张国苗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2020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国家统计局将2021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月的主题明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绍兴调查队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绍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更多统计调查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先后出台一系列意见、办法和规定,202112月,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调查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统计监督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积极推动统计监督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做好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掌握的情况和数据清楚准确。 

  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加强统筹协调。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全面加快统计法治长效机制建设进程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南和基本遵循。这就要求统计调查队系统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加快统计法治长效机制建设,必须加强制度保障。准确把握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武器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实际行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政令,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各项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专业调查业务规范、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主要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估工作制度等。 

  加快统计法治长效机制建设,必须强化质量管控。对照国家调查方法制度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统计调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数据风险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列出清单,逐一分析问题成因和症结、制定防范措施,重点把握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等基础环节的质量控制,努力实现数据质量管控的全流程、全专业、全地域覆盖。 

  加快统计法治长效机制建设,必须防惩统计造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捍卫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法定职权。落实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坚持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和独立监督,加强科学评估,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权,也是每个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通过执法检查,能有效保障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必须提升统计督察效能。充分发挥统计督察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履行统计职责中的作用,健全督察整改落实体制机制,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必须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对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对统计法律文书使用培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使用,全力打造高素质执法检查人员队伍。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必须严肃问责追责。全面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责任,坚持统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少报、漏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查到底,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案件涉及的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大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社会环境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是统计法治宣传的工作主体,要确保自身严格遵守统计法律,自觉宣传、维护和践行统计法律,要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树立和维护《统计法》权威。 

  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社会环境,必须领导干部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要通过局长代表面对面等形式深化法治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统计调查队,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社会环境,必须依法治统。牢牢抓住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权益、统计义务、法律责任、统计报表时间及要求,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和配合程度。要充分依靠基层调查员力量,推进住户、消费价格、劳动力调查等民生调查专业的法治宣传常态化进程,激活宣传神经末梢 

  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社会环境,必须深入普法。深入持久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要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应用,使各类普法对象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让统计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使统计普法走进千家万户,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关注度,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和观念,全力营造了解统计调查、支持统计调查、重视统计调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统计调查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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