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法署名文章】任川:筑牢数据质量基石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任川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调查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
始终牢记国家调查队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坚持用统计法治保障调查数据质量,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坚持聚焦“国之大者”,搞准“国之大数”,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守统计法律法规,遵循统计调查工作规律,积极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做到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夯实统计基础,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机土壤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是确保数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更是促进依法治统效能提升的首要举措。近年来,鄞州调查队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要求,印发年度《统计调查制度和基层基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11项常规调查工作规范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持续健全统计调查制度规范体系,压实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责任。健全镇村统计调查网络,建立维护好国家调查村社样本、企业样本、居民样本及辅助调查员信息库,做好“镇街统计人员、村社辅助调查员、样本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印发实施《鄞州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和责任清单》《鄞州镇(街道)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和责任清单》,明确国家调查工作任务、职责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在全区镇街、村社推广落实。
三、强化统计监督,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坚实堤坝
深入贯彻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队党组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印发《贯彻落实浙江调查总队<监督意见>任务分工责任清单》,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防范权力运行风险点,确保数据安全。健全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调查业务督导“三合一”工作机制,2023年共对12家样本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186家样本企业、108个调查点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促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增强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主动性,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统计监督效能。
四、深化统计普法,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统计普法是凝聚防惩统计造假共识、优化统计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鄞州调查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调查业务、统计服务紧密结合,做到统计调查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深化党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教育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分类针对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执法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逢会宣法、进企讲法、入户普法,构建区镇村三级普法网络联合体,以普法阵地全覆盖保障统计普法常态化。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大宣讲”,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集中宣传,不断深化社会统计守法意识,提高统计法治受众面和影响力。
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增强统计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良好统计法治生态筑牢数据质量基石,持续巩固统计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