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法署名文章】张国苗:砥砺奋进四十载 统计法治谱新篇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
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张国苗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从此步入有法可依、以法为治的科学发展轨道。40年来,为适应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统计法》历经两次修订和完善,为我国统计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回顾40年来的统计事业发展历程,《统计法》有效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统计调查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态势已经形成,统计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市国家统计调查部门将以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建设,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之路。
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发展文件,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行政法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新征程,全市国家统计调查部门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要全面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建设,严格遵守统计法律,自觉维护和践行统计法律,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成为《统计法》的捍卫者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者。
坚持底线意识,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工作者的使命意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仅会损害统计公信力,更是对党纪国法的践踏,是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罔顾。要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出台的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梳理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规范,强化数据采集、汇总、核算、发布等环节的风险点防控工作。要创新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手段,落实落细“两张清单”,把“枫桥经验”蕴含的基层治理哲理运用到基层统计调查工作中,全面创建“枫桥式”基层调查点,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要强化辅助调查员综合管理,深化落实《辅助调查员“三色”管理办法》,开展“最美调查员”“诚信调查员”等评选表彰,在重点调查专业中开展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筑牢源头数据质量堤坝。要借助集中培训、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调研走访等契机,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近年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强化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坚持优质服务,推进“国调智库”建设
树立“你关心的,就是我调查的”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围绕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和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等中心工作开展统计调查服务,当现代化建设的监测员、做美好生活的调查者。聚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认真做好居民收入、粮食产量、就业、价格等民生指标的统计监测。要创新设立一批共同富裕观察点、企情观察点、就业观察点、农情观察点、楼市观察点等,开展农情、企情、民情“三情”感知度调查,提高调查监测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评价的预警作用。以优质服务推动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积极探索大数据在统计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非政府主体数据资源对专业数据开展质量评估,根据工作实际开发应用、综合集成各类平台和数据通用处理工具,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工作质效。
坚持统计监督,严格防范统计造假
统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将统计执法检查与各专业数据质量检查深度融合,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擦亮“法治利剑”,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强化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从严从实从细清理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干预统计数据的做法,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统计法治工作队伍,推进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充实执法监督人才力量。要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使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同,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合作意识,坚持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树牢“全员普法”意识,着力提高普法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等平台,加大面向社会的普法力度,提升宣传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40年砥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更需策马扬鞭。全市国家统计调查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干争先、锐意创新,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力推动统计调查现代化建设,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坚强统计调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