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法署名文章】程宗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践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建设,奋力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意义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对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相结合,坚定“国之信仰”,胸怀“国之大者”,搞准“国之大数”,情系“国之民生”,深刻认识防治统计造假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净化统计生态、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同一切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决心和使命担当,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推进统计调查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统计监督,时刻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
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全面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依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破解统计工作难题,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进一步推进“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调查生态。
三、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关键要筑牢统计法治基础,发挥制度指导和约束作用,持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我们要切实将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化为统计调查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完善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全程管控,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依法科学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聚焦统计执法监督的“生力军”定位,推进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高素质统计法治人才队伍,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维护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四、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厚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沃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全面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统计法律法规是规范政府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坚持把法治精神与统计调查工作深度融合,在各个层面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院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坚持精准普法常态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常规统计调查、专项调查、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把日常法治教育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拉近统计普法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氛围,推动统计调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40年栉风沐雨,40年砥砺奋进。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夯实统计法治根基,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