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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农民工参与乡村治理现状调研分析
日期:2020-06-16作者:
 

乡村(社区)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倚重的人力资源基础。为了解当前台州农民工参与乡村(社区)治理情况,台州队调研了4个乡镇、6个村(社区),访问农民工32人;其中,本地农民工和外来农民工各16人。调研显示,目前农民工参与乡村治理缺少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农民工回乡参与乡村建设积极性不够,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压力大,如何充分激发农民工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提升其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发挥其在乡村经济发展的创造力,亟待社会关注与解决。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一)调查村镇农民工占比近7成。

本次调查涉及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的6个村(社区)和4个乡镇,其中,调查村(社区)平均常住人口平均为2177人,农民工平均为1457人,农民工占比为66.9%;调查乡镇常住人口平均为97231人,农民工平均为46657人,除临海杜桥镇外,其余3个乡镇常住人口平均为43920人,农民工平均为31029人,农民工占比70.6%。本次调查农民工为16周岁以上非在校从业人员,调查村镇农民工占比近7成。

(二)农民工就业主要以本地就业为主。

6个调查村(社区)中外出就业农民工平均为243人,占农民工数量的16.7%;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平均为836人,占比57.3%;外来农民工平均为379人,占比26.0%。除杜桥镇外其余3个乡镇中外出就业农民工平均为5730人,占比18.5%;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平均为15494人,占比49.9%;外来农民工平均为9805人,占比31.6%。调查村镇农民工就业总体以本地就业为主。

(三)农民工是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

乡村治理中,农民工的中坚作用不可忽视。6个调查村,平均党员数为58.5人,其中农民工党员平均为41人,占比70.1%;平均团员数为102人,其中农民工团员为49人,占比48%;平均村干部人数为9.5人,其中农民工村干部为8.7人,占比91.2%

(四)本地农民工参加党团等组织率更高。

调查的16名本地农民工共有6人是党员,占37.5%;其余10人均未参加任何党团组织,占62.5%16名外来农民工中(省内县外2名,外省14名),是商会、老乡会成员1名,仅占6.3%;其余15名均未参加任何党团等组织,占比93.7%。调查的农民工中,本地农民工参加党团等组织率更高。

二、农民工参与乡村(社区)治理情况

(一)本地农工对乡村治理了解程度和参与意愿较高。

调研中,农民工对乡村(社区)治理情况(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本地农民工明显好于外来农民工。本地农民工中对乡村治理情况非常了解的有5人,清楚的有8人,不太清楚的3人,非常清楚或清楚的占比达81.3%。外来农民工中对乡村治理情况清楚的有6人,不太清楚的有9人,很不清楚的1人,非常清楚或清楚的占比仅为37.5%。从参与意愿看,本地农民工也明显好于外来农民工。本地农民工中表示非常愿意或非常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占31.3%,愿意或积极的占50%,一般的占18.7%;外来农民工中表示非常愿意或愿意(非常积极或积极)的各占18.8%,一般的占62.4% 

(二)微信或QQ群是最主要传播渠道。

从得知信息渠道看,微信或QQ群通知、他人转告、会议或文件通知是最主要得知渠道,在本地农民工中分别占比75%50%43.8%,在外来农民工中分别占比62.5%43.8%25%10个调查村镇中,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活动和建设情况通知农民工的主要渠道是微信或QQ群通知,占90%,其次为广播通知,占60%。微信或QQ群通知已成农民工参与乡村治理最主要传播渠道。

(三)最关注保障问题,参与最多的是文化活动。

在乡村建设中,调查农民工最关注的三方面活动分别是有关农村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政策,乡村基础建设(道路、水利、教育、卫生方面)及村干部选举,分别占比为56.3%43.8%37.5%。参加最多的三方面活动分别为家乡文化礼堂等群众文化活动,参加疫情防控,参加乡镇、村干部选举和村镇组织的学习培训(包含政治或职业技能学习培训),分别占比71.9%25%21.9%。在问及村镇,农民工参与乡村治理最主要方式中,组织学习培训占40%,听取农民工对乡村振兴建设的意见仅占20%,农民工仍无法很好参与到最关注的乡村建设中去。

三、提升农民工参与乡村治理的相关建议

(一)搭建基层组织与农民工信息交流平台。

搭建基层组织与农民工信息交流平台,拓宽基层组织与农民工信息交流渠道,既帮助村(社区)实时掌握农民工队伍现状,又能让农民工随时掌握家乡农村的发展情况、政策消息,激发农民工对乡村(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同时,加强平台就业信息发布与维权渠道搭建,疫情期间加大各类招聘信息发布频次,深化基层劳动纠纷综合治理改革,统筹乡镇(街道)和社会治理力量,把纠纷治在源头、化在基层,促进争议就地就近化解,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参与基层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民工参与基层治理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享有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在农民工党员集聚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推动农民工在工会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中占有一定数量和比例。畅通参与机制,继续降低外来人口参选“门槛”,鼓励农民工依法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农民工等外来人员有序参与所在村(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活动。

(三)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

要统筹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面积,推进以满足农民工为主的新市民需求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发放租赁补贴,实施精准保障,切实改善农民工的住房条件。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规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加快建立农民工自愿缴存机制。积极支持农民工贷款购房或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四)完善随迁子女教育政策。

指导推动各地抓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实施。加大在农民工集中区域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增加公办中小学吸纳能力,简化优化入学程序,合理配置和挖掘教育资源,提高公办学校就读率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数量,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在流入地读上书读好书的需求。要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认真落实符合条件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高考政策。

(五)扩大农民工社保覆盖面。

按照稳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信息共享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提高服务便捷化水平。优化转移接续经办流程,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继续推进建筑业农民工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新业态用工职业伤害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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