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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慧:法礼结合,让统计普法有温度
日期:2022-03-03作者: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在孔子看来,明察善断固然必要,但通过教化减少诉讼才是使社会达到和谐的最重要途径。“无讼”的前提基础在于“富裕与教化”。“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这个主张无疑具有唯物主义思想,物质决定意识,如果老百姓极端贫穷就不可能有高尚的思想。只有老百姓先富裕起来,免于贫穷饥饿,才能接受教化,提高道德修养。同理在今天,国家倡导的共同富裕不单指口袋富裕,更是要让百姓脑袋富裕。道德修养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水平也随之提高,诉讼就会减少,孔子所说的“无讼”理想世界就能够达到。 

  当前,我们统计调查的对象有企业,更有广大民众。对企业,我们可以讲“法”,执“法”,而对老百姓,讲“法”容易执“法”难。《统计法》明确规定可以对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在深入基层的各类住户调查中,拿着一本《统计法》是敲不开人家大门的。对普通百姓来说,比起统计数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他们更愿意关心柴米油盐,更在意他那个圈子里的社会关系。《统计法》中的法律义务,至少目前的统计法律规定对属于个人的调查对象来说,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所以,对于这些扎根于当地,谨遵当地“礼”治传统的老百姓,我们调查队的普法要更讲究尺度、精准度,更要讲温度。

  首先,统计普法要“有底气”。《论语》中有:“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无论国家也好,个人也好,讲规矩是做事的前提。讲规矩从来就不是只约束百姓的,也包括约束官吏。“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法治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将“崇法”的调查队精神厚植于心、外化于行,坚定地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行永不回头。

  其次统计普法要“接地气”。很多统计调查的对象,我们只有通过基层组织,比如居委会,村委会,才能初步接触他们,我们只有进一步融入到当地的风俗文化,融入到他们的社交圈子,理解他们的“礼”,才能获得他们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在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前,可以征求辖区居民意见,结合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个性化“普法套餐”,企业最感兴趣的是经济景气度等先行指标;农业种植户关注的是年成好不好、国家扶持政策怎么样;社区居民关切的是收入、支出怎么样……”统计调查的普法可以分专业一一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为实现普法活动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从过去“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转变为“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有的放矢、按需普法,群众从吃“大锅菜”的寡淡无味转变为吃“私房菜”的津津有味,让普法活动更加“接地气”。

  最后普法要“聚人气”。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号等自媒的作用,学习中国消防、交警喊话抖音红人张同学的方式, 通过“沉浸式”参与百姓的生活进行普法吸引更多群众主动参与,通过以案释法“转发式”活动提高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比如结合热播电视剧《突围》跟百姓唠唠林满江的儿子林小伟刚从海外留学回京,期间去应京州找女朋友吕佳佳碰到劳动力调查员上门调查,他们两个应该如何填报。又比吐槽双十一的购物节活动为契机宣传一下住户收入支“e记账”等相关。 共同发挥“互联网+”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全方位展示统计调查工作的点滴,让普法活动更加“聚人气”。

  法礼结合,让《统计法》宣传不再高高在上,讲的全是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法律也不再晦涩难懂,都是身边人身边事,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说法,为调查对象解决实际难题,积极将普法工作延伸到基层各角落。 立足群众需求,传播法治阳光,让统计普法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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