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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队强化“五个一”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
日期:2022-08-11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台州队高度重视,强化“五个一”着手推进《监督意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 

  一、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达成“一个共识”。 

  在队党组会、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场合对《监督意见》进行学习落实,凝聚全队干部思想基础上,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市党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1月队主要负责人受邀在台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视频会上作专题法治培训;同月在全市经济“开门红”工作会议上,会同统计局向各县(市、区)和各部门领导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把统计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5月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监督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和贯彻落实建议,研究部署全市贯彻落实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全队上下“一个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浙统字〔2022〕18号)精神,结合台州调查实际,局队联合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在切实提升统计督查效能、不断加大统计核查检查力度等五个方面18个举措上下深入研究,梳理出全队需要明确完成的32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不断推进监督任务落地落实。 

  三、夯实防惩责任,划定全体干部“一条底线” 

  坚决贯彻国家统计局和浙江调查总队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台州调查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联合市统计局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新区统计局,临海、温岭调查队和市级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通过查阅公文系统电子收文、政务平台、存档档案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三个不得”要求,对2016年以来制发的文件和正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截止目前,未发现与现行的统计法精神不相符、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和做法。持续推进统计信用评价建设,加强信用评价建设在劳动力、CPI、PMI、住户等专业中的成果运用,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探索执法监督新模式,咬定数据质量“一个目标” 

  聚焦执法监督检查质效,采取“1+N”方式对下辖9个县(市、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与数据质量检查及方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同步开展。“1”是坚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核心,“N”是将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县(市、区)统计部门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政令等情况一并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实现到入村、入户、入企、入基层“只跑一次”。强化执法检查成果运用,认真梳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县(市、区)统计部门提 出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意见说明,要求相关县(市、区)统计部门落实整改。由执法监督处(纪检监察室)牵头,与方法制度、工价、住户、劳动力等相关专业组成执法监督检查组,已对5个县(市、区)3个专业50多家企业(户)开展相关检查和指导,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已对20家样本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比率达到80%。持续推进对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回访工作,对去年立案的两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回头看”。 

  五、大力开展宣传,抓好法治素养“一个重点” 

  严格落实队内干部法治课堂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纪法基本知识测试,把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学习和掌握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周固定时间为全市采购经理、工业生产者、住户调查等调查对象、辅助调查员和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发送统计相关小知识,方便调查员和调查对象将法治学习融入日常。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山海‘数’法”专栏,面向社会公众精心制作普法宣传材料,开展载体多样、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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