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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采购经理调查工作质量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12-23作者:

台调字〔2020〕18

 

 

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关于开展

采购经理调查工作质量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采购经理调查工作,确保采购经理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开展对各调查单位采购经理调查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采购经理调查样本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采购经理调查统计年报;

(二)采购经理调查月报;

(三)专项调查和样本名录库维护。

三、考核标准(100分)

(一)年报(8分)

1.准确性(3分)

全面、准确地上报各种年报资料。凡发现指标值差错或遗漏的,每笔扣1分,扣完为止。在年报上报后3天内,自行发现差错,并主动提出修改的,不扣分。

2.及时性(3分)

按时上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前3天报送的加2分。

3.完整性(2分)

网络上报的年报资料必须规范完整,有采购经理、填报人签名,并且填写清楚相关人员职务、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0.5分起扣,扣完为止,台账必须加盖单位印章且与网报资料一致。

(二)定期报表(84分,每个月7分)

1.准确性(3分)

采购经理调查对于填报人有严格的要求。填报人的准确性是调查数据准确性的基本保证。如报表没按照要求的填报人填报的,此项不得分;如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或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抽查发现实际填报人与报表签名不符的,此项不得分;如连续数月填报数据雷同且无法解释的,此项不得分。

2.及时性(2分)

按时上报报表资料(以当期报表全部数据资料最后报达时间为准)。采购经理调查问卷迟报一天或早报一天均扣2分,扣完为止,报表期内第一天报送的加2分,报表期内第二天报送的加1分。如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查或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发现填报人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此项不得分。

3.完整性(2分)

网络上报的资料必须规范完整,签名、联系电话等要填写清楚,避免出现电话无人应答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0.5分起扣,扣完为止。台账必须加盖单位印章且与网报资料一致。

(三)专项调查和样本名录库维护(8分)

认真完成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视报表完成的质量,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统计人员变更或移动电话号码变换后及时通知的,加3分。出席年报会议的,加2分。

四、考核结果

台州调查队根据各企业采购经理、统计人员一年来采购经理调查工作情况,评出台州市采购经理调查先进单位若干名,并予以通报表彰。

 

 

                         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

                           2020年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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