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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日期:2022-08-09作者:

2022年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办理实效,统筹监管政务新媒体运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有效助力“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推动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要决策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统计政策措施、重点统计调查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各相关处室)

(二)加强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统计调查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公开统计调查改革发展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办公室)

(三)做好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全面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向社会公布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执法监督处)

)做好财务和人事信息公开。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招标信息。及时公布重要人事任免等有关信息。(办公室)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加大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统计标准,逐步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丰富公布方式,加强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的宣传解读。(综合(专项)处)

)积极推进统计调查数据开放共享。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和解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统计调查数据开放共享。积极建立部门间数据沟通分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流。(综合(专项)处)

)加强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统计政策,带头解读统计调查数据,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重要统计舆情时,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接受媒体采访,通过新闻发布、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统计数据发布后,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注重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种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持续加强统计调查信息发布解读。围绕全市年度重点工作,聚焦共同富裕、助企纾困、民生实事项目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做好数据定期发布和解读,有效引导预期。(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和收集。重点围绕“两会”、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要统计改革举措、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引导正确社会舆论。(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十)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利用政务微信等平台,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继续创新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等统计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三、进一步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十)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据,严格按照台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各项要求,对网站进行实时维护。依托总队门户网站平台,进一步优化台州调查队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组织机构、统计法规、调查数据、财务信息、文件通知、工作动态、调查文化和它山之石等相关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推进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现有途径,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维护,加大调查数据发布力度,及时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全面、丰富、优质的调查信息。(综合(专项)处)

(十)完善台州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继续与台州市统计局共同促进统计数据的整合,加强台州宏观经济数据库项目建设。将服务领导、服务部门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以数据库技术为支撑,在网站、手机、微信等平台同步更新。通过“统一采集、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方法,实现对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交换、组织、管理、共享,实现统计数据的在线共享。(综合(专项)处、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处室)

、进一步推进公开制度化建设

(十)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建立公文、统计调查资料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非涉密公文、统计调查资料时,起草处室要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公开属性。起草统计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的,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综合(专项)处可按规定予以退回。(办公室、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十)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事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对照公开要求,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办公室、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认真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主动延伸服务链条,本着便民利民的角度答疑解惑,在权责范围内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

  、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充分发挥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十)加强教育培训。围绕统计调查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抓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室) 

  十九)狠抓任务落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级单位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22〕23号)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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