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现将2023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2024年《采购经理调查问卷》报表下发,请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一)2024年4月1-15日为2023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年报)报送起止时间。
(二)2024年每月22-25日为2024年《采购经理调查问卷》(月报)报送起止时间,截止时点为每月25日16:00(节假日时间有调整的详见采购经理调查制度)。
二、填报对象
(一)制造业报表由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原材料采购的部门经理填写。
(二)非制造业报表由企业主管运营的负责人填写。
三、质量控制
请各样本单位在填报过程中严格按照企业实际状况填写,特别要注意各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调查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四、上报方式
网上直报,直报网站地址:http://lwzb.STATS.GOV.cn
五、统计法定义务权益告知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凡。
电话:88967225。
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59号(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院9号楼北楼7层),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企业调查处。
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