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凶猛来袭,居民收入受到影响。住户调查显示,舟山居民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大,增速大幅回落,其中渔农村居民收入呈现负增长。虽然目前复工复产推进情况良好,但仍未恢复至正常水平,疫情对收入的影响仍在持续,居民增收压力较大。
一、一季度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一季度,舟山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38元,同比略增0.5%。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47元,同比增长1.2%,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41元,同比下降3.5%,渔农村居民收入受疫情影响程度大于城镇。
从收入来源看,经营净收入受疫情影响最大,同比下降2.7%,财产净收入下降0.1%,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小幅增长,分别增长1.1%和1.8%。
表一 2020年一季度舟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指 标 名 称 |
全体居民 |
城镇常住居民 |
渔农村常住居民 |
|||
绝对值 (元) |
增幅(%) |
绝对值 (元) |
增幅(%) |
绝对值 (元) |
增幅(%)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5738 |
0.5 |
18547 |
1.2 |
10041 |
-3.5 |
(一)工资性收入 |
9306 |
1.1 |
11152 |
1.4 |
5563 |
-2.2 |
(二)经营净收入 |
2193 |
-2.7 |
2164 |
-0.6 |
2252 |
-6.3 |
(三)财产净收入 |
1463 |
-0.1 |
1734 |
-0.1 |
914 |
-2.3 |
(四)转移净收入 |
2776 |
1.8 |
3497 |
2.4 |
1313 |
-4.8 |
二、疫情对城乡居民收入影响分析
(一)收入结构差异导致渔农村居民收入受疫情影响更大。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达60.1%,比渔农村居民高4.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为11.7%,比渔农村居民低10.7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稳定性较强,疫情对经营活动冲击较大,因此渔农村居民收入受疫情影响更大。
(二)疫情对渔农村工资性收入影响较大。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152元,同比增长1.4%,渔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63元,同比下降2.2%。舟山城镇居民中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比例较高,工资相对稳定,调研显示,城镇受访的雇员中六成疫情期间能拿到正常工资,受疫情影响小。渔农村从业者以五匠、打零工等为主,收入来源不固定,疫情期间基本赋闲在家,工作时间缩短,收入明显减少。住户调查显示,一季度渔农村从业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人数占从业人员数的77.3%,同比减少8.7个百分点,从业时间在1-2个月的人数占从业人员数的20.8%,同比增加7.9个百分点。
(三)疫情对经营净收入影响最大。一季度,舟山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93元,同比下降2.7%。一是受疫情影响,节后渔船出海作业时间推迟,1-2月,全市实现水产品国内捕捞产量9.4万吨,同比下降26.5%,渔业经营收入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市场消费需求下降明显,餐馆民宿、景区景点等停止营业,农产品销路不畅,游客接待量下降,相关经营户收入受较大影响。1-2月,全市旅游接待人数178.0万人次,同比下降68.5%。
(四)财产净收入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一季度,舟山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463元,同比下降0.1%。舟山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红利收入,包括渔船、企业等的入股红利和集体经济红利。其中,渔船、企业入股红利受疫情影响,股份分红收益有所下降。
(五)政策因素导致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增减不一。一季度,舟山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分别为3497元和1313元,同比分别增长2.4%和下降4.8%。一是舟山老年人口占继续升高,加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上调5.0%左右,拉动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住户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60周岁以上人口占18.9%,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二是受政策调整影响,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金额逐年减少,拉低渔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
三、对促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建议
(一)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复市。目前,舟山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一系列惠企惠民政策落地,复工复产复市持续提速扩面,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要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成果,严控境外输入风险,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为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创造安全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精准施策,助力各行各业加快恢复生产。一是搭建平台,对接产销,菜篮子工程优先采购舟山本地农业基地滞销农产品,帮扶种(养)殖户减少损失。二是科技加持,促进产业转型,加快研发生产适应国内消费需求的新型海产加工食品,助力水产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国内消费市场。三是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促进市民消费需求释放,面向省内发放旅游消费券,激发海岛旅游活力,带动从业者收入增长。
(三)做好政策兜底,保障低收入户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政策兜底,做好全市低收入户及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上调物价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继续完善居家养老网络建设,推出面向低收入户的工作岗位,保障低收入户疫情期间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