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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日期:2020-04-09作者: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

2019年,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落实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数据发布解读,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公开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优化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调查数据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一)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继续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大力开展统计调查调研;继续结合舟山特色,围绕海洋经济、新区和自贸区建设、社会民生等开展课题研究。用好用足多样化发布渠道,在舟山调查队内外网和舟山统计信息网分别设置专栏,及时发布季度、年度数据和各类调查信息。坚持以分析、信息、专报三种形式按期编发《舟山调查》,同时编印《2018年舟山调查与监测报告》《舟山调查课题调研报告集(2014-2018)》等资料本,增加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提升出刊实效。(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加强舆情监测,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各处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以“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为原则,在发布数据同时主动配发详细的统计方法制度、指标解释等“产品说明书”;各专业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工作调研、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为调查对象解决矛盾需求、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三)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和国家统计局通报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推进关于统计调查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建议。(队领导、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四)推进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和统计违法案件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及时公示抽查结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继续做好统计调查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综合与法规处负责)

三、深化统计调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推进统计调查制度公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有关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不断丰富统计调查制度公开内容。各专业人员围绕统计年定报制度新变化开展专题会议,讨论印发《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公开舟山市统计调查制度。(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六)推进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按要求向总队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主要统计调查数据的生产过程,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七)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办公室负责)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八)推动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财务信息、调查数据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完善调查数据发布的内容,提升数据发布的丰富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调查数据的需求。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办公室负责)

(九)推进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用好“舟山调查”微信公众平台,深挖数据信息,大力开发“短频快”材料向社会大众公布。继续组织专题宣传、有奖竞答等线上互动活动,大力开展“最美统计员、最美辅调员”和“以案释法”等系列宣传,借力社会热点和节日时点,开发题材新颖的公众号文章广泛吸引读者。继续加强与舟山广电合作,结合“无限舟山APP”客户端“调查数据”专栏,及时制作和推送民生调查信息,实现CPI、居民收支等数据和信息分析服务材料在客户端的即时更新,切实发挥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十)多渠道推进公开与宣传。大力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民生发展成就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展示舟山城乡居民收支、消费价格、生产价格、远洋渔业等发展变迁。充分利用“12·4”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创新开展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主动展示统计调查改革发展进程,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运用媒体做好报道、发布工作,让媒体更加客观地了解和宣传统计调查。(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五、完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领导作用,按照“各处室上报、信息小组组长审核、统一把关、领导审签”的工作流程,逐级把关。主要领导审签所有经济信息及重要工作信息,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小组组长负责全队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召开信息联络员月度工作例会,切实加强工作实效;各处室的信息员管理与指导本处室的政务信息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加大培训力度,队党组书记专题开展经济信息写作培训,积极邀请专家及信息小组骨干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队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舟山队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及各相关处室负责)

(十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等各项规定。依托总队OA平台,加快公文处理流转速度,提高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十三)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十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在舟山队门户网站公开提供统计法规文件和相关办事文件下载渠道,便利公众下载使用,及时更新公示队领导分工和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在舟山市12345公共服务管理中心平台公示队内设机构联系方式。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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