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以下简称舟山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统计调查服务更加规范透明,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总队“八项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数智提升年”活动,优化服务舟山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围绕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计划)主动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及时公开年度新制定的各类规划(计划)。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历史规划(计划)归集整理,积极推进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接续奋斗历程,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和统计违法案件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及时公示抽查结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依法公示企业行政处罚和统计失信信息,通报曝光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综合与法规处)
(三)做好财务和人事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招标信息。及时公布重要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等有关信息。(办公室)
二、围绕提升统计调查服务质量水平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统计调查信息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舟山特色,围绕海洋经济、自贸区建设、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有效引导预期。(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服务工作方式。加强统计调查数据和分析服务,提高数据发布时效,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不断丰富内容形式。用好用足多样化发布渠道,在舟山调查队内外网、舟山统计信息网、市政府主页“数据”专栏,及时发布季度、年度数据和各类调查信息。坚持以分析、信息、专报三种形式按期编发《舟山调查》,同时编印《2021年舟山调查资料》《2020舟山调查课题调研报告集》《舟山调查 “数”说舟山“十三五”系列报告》等资料本,增加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提升出刊实效。(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完善统计调查数据公开舆情管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回应的主动性,释放权威信号,消除社会误解。各处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以“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为原则,在发布数据同时主动配发详细的统计方法制度、指标解释等“产品说明书”。各专业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工作调研、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为调查对象解决矛盾需求、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统计公信力。(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四)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统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三、围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等各项规定。依托浙江调查总队OA平台,加快公文处理流转速度,提高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财务信息、调查数据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的质量和实效。严格执行《浙江调查队系统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用好“舟山调查”微信公众平台,深挖数据信息,大力开发“短平快”材料向社会大众公布,组织专题宣传、有奖竞答等线上互动活动,借力社会热点和节日时点,开发题材新颖的公众号文章广泛吸引读者。深度利用媒体资源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主动联系市委宣传部,与本地较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舟山发布”对接,发布居民收支、消费价格、粮食产量等数据。精心组织统计调查公开活动,充分利用“12·4”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创新开展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主动展示统计调查改革发展进程,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运用媒体做好报道、发布工作,让媒体更加客观地了解和宣传统计调查。(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上级指定政务公开标准有关要求,编制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
四、围绕强保障抓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按照“各处室上报、信息小组组长审核、领导审签”的工作流程,逐级把关。主要领导审签重要信息,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小组组长负责全队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召开信息联络员月度工作例会,切实加强工作实效;各处室的信息员管理与指导本处室的政务信息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加强业务培训。队党组书记专题开展经济信息写作培训,积极邀请专家及信息小组骨干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队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分析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三)狠抓任务落实。形成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将落实本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