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署名文章】金建华:深化统计法治建设 为统计现代化改革保驾护航

来源:     时间:2021-12-20
 

国家统计局永嘉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金建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进一步推动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赋予了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使命。

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所在。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统计法治建设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统计调查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目前统计调查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业务部门已被社会所公认,但是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部门,还没有被广大公众所熟知,各级统计调查部门,尤其是基层统计调查部门,必须自觉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依法办事,履行好依法治统的职责。

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是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自觉性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统计调查部门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强化岗位职责,落实普法计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人员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把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普法宣传的基础。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拓展新的宣传形式,加强针对性,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统计调查对象重点宣传统计行政执法的意义,使其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明确自身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开展多层次、多方面、多角度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熟悉、遵守、维护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是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维护政府公信力的现实需要。统计执法是贯彻落实《统计法》的重要手段之一,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统计调查部门在做好调查数据采集的同时,因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严格统计执法,规范统计行为,以制度守底线,强化责任担当。只有不断加强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用真实数据把脉经济,以优质服务助力决策。

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高质量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需要。监测预警和信息咨询是《统计法》赋予统计调查部门的重要职能,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频繁的复杂局面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压力,统计调查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主动聚焦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统计调查监测体系,以数据反映党委政府重点战略部署推进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成绩;要通过调查研究,剖析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背后的原因,将走势看清、将问题找准、将建议提实,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体温计”,描绘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景图”。

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是提升干部能力,打造统计调查铁军的内在需要。近年来,统计调查部门坚持把宪法法律、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坚持党组会议、办公会议集中学法制度,认真做好统计干部的法律自学工作。同时,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参与国家局、总队的联合执法活动,有力地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进一步提升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通过打造多元化法律素养提升平台,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强化执法人员专业及公共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实务性和针对性,加强对执法队伍法制素质和意识的培养,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