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法署名文章】 徐敏乐:持续深入筑牢法治意识矢志不渝推进依法统计

来源:     时间:2023-03-21

国家统计局宁海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徐敏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依法统计,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严肃查处造假行为,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总书记的指示,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依法统计的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是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行动纲领。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2017年、2018年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对强化统计监督作出进一步安排,对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责提出更高要求。统计法制体系日益完善,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统是每一位统计工作者必须思考的课题。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统计局宁海调查队党组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重要文件。把统计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多层次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按要求参加上级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业务培训讲解,努力在专业知识、流程操作、现场检查等方面实现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不断增强崇尚法治、敬畏法律意识,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强化统计法治组织实施。坚持和完善队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并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相应对策和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每月队务会议业务科室汇报法治工作,重点围绕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要求,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推动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以创新的法治宣传,推动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知法方能守法”。坚持宣传为先,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系统内外因地制宜进行普法宣传,提升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不放松,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统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结合《监督意见》等统计法治内容,制作新的法治宣传展板和法治案例宣传读本,开展微信答题、媒体报道等活动,推动普法入脑入心。一是将统计普法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业务培训会上增加“一小时普法”环节,争取做到“逢会必普法”。二是加强统计法宣传进机关,通过日常走访、工作交流等机会,向有关部门(单位)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结合机关大楼集中办公便利,在大厅摆放统计法治宣传展板,在电梯播放宣传视频,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对统计法治的思想认识。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进村社入企业。结合统计执法和日常走访,在村社、企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意见》和统计调查业务知识等,在样本村社便民服务中心赠送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口袋书”,提高公众知晓度。四是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开展一对一的统计法治宣传。在对样本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发放《统计执法检查告知书》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折页,宣讲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督促样本企业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以严格的执法监督,保障统计法律法规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格执法是树立统计法权威,提高统计法治观念和法治认同,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宁海调查队将贯彻落实依法治统与统计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制定执法检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程序,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检查,对执法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设置统计调查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落实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关山飞渡,大道笃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统计工作理念,筑牢法治意识,坚守统计初心,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