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法署名文章】熊建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国家统计局余姚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主持工作) 熊建明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综合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治理的坚实依托,是引领、规范和促进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作为基层调查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根本,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筑牢政治根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多次作出了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多部事关统计改革建设的重要文件,对完善统计体制、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正确政治立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持续抓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与做法、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等。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统计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加强统计监督效能的核心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持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阵以待、严密防范。一是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对统计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统计调查业务推进到哪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线就延伸到哪里。二是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加强日常工作检查,集中开展数据质量自查、互查,坚持在统计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各项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专业调查业务规范、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等,规范统计数据生产、上报、发布、提供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职责。
三、凝聚法治共识,涵养良好统计生态
为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需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筑牢“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持续增强统计调查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深化巩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二是完善业务培训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机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教育培训。三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普法,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
“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