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法署名文章】占予沸: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来源:     时间:2023-03-21
 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占予沸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实施一系列统计改革重要举措,切实发挥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基层统计部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成效上。

 二、不断加大统计普法力度,积极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普法宣传抓在日常。坚持“统计调查工作到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的理念。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实现“普法+矩阵”;紧紧抓住基层调查干部,落实“逢会必学法”,促进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实现“普法+宣教”;紧紧抓住调查队伍,根据调查专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培训,实现“普法+专业”。

 互动宣传抓在节点。抓住时机,紧扣“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入企入村入户,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范围,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培训抓在分类。针对统计调查数据从收集到产出的每个环节,分别对调查对象、辅助调查员、乡镇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四类人员有所侧重,聚焦业务知识和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等内容,采取“请进来、走下去”方式,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调查业务能力和依法统计意识。

 法治人才抓在培养。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由统计业务骨干开展各项业务的数据质量检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助推数据质量大提升。积极选拔选送业务骨干参加各级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以查带训、以查促训”,助推干部执法业务能力大提升。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扩充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严格在库人员管理,助推执法队伍和人员素养大提升。

 三、积极探索局队联合执法,有效发挥统计监督震慑作用

 部门联合,形成执法合力。调查队联合统计局共同开展集中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局队联合执法的方式,实现执法人员力量的扩充和统计执法证的资源共享,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此外,采取多个专业一次执法的模式,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有机贯通,赋能统计活力。推动局队在统计法治、统计宣传等方面密切合作,赋予新的大统计活力。通过局队联合开展统计巡查、中期督查和统计信用评价工作,形成常态化统计监督机制。局队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制作统一的统计法治培训教材、业务工作教学短片,联合出品、发布数据产品,形成共享、共建、共赢的良好局面。

 统筹衔接,提升监督效力。开展常态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扩大监督覆盖面。充分运用《监督意见》中“推动统计监督和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联动”的指导,推动统计执法监督由单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向纪法结合、惩防并举转变,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