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法署名文章】金新根: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金新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2016年以来,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行动指南。2021年12月,中央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开启了我国统计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并作出战略部署。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接下来,我们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信心、守正创新、踔厉奋发,更好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法治保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自觉担当防惩主体责任,担当“主心骨”
湖州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落实队党组每半年听取、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制度。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构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员责任闭环体系。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记录制度。四是加强沟通宣传,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把相关规定精神宣传到位,坚决防止把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等问题发生。
二、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宣传,奏响“主旋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作为统计调查机构,要坚持把统计普法作为提升统计调查软实力的重要方式和优化统计基层基础的有效抓手。要认真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紧盯中心任务,紧扣重要节点,紧贴业务工作,充分整合统计普法宣传力量,大力推进统计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创新,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力度,同时持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锻造统计执法队伍,打造“主力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对于统计监督工作而言,打造一支政治硬、能力强、素质高、专业化的统计执法监督“主力军”刻不容缓。一是要心系“国之大者”,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统计执法监督人员应做到心中有责、守土尽责,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奉献于统计调查事业,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守护数据质量这条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二是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其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和实践性,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牢统计法治思维。三是要突出实干实效,加强实践淬炼。通过参与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以及省内异地交叉统计执法检查等实践,向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同最快者“赛跑”,开阔视野、积累经验,增强本领。
四、严肃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当好“主法官”
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统计调查机构要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一是要守好执法监督关口。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要用好统计执法利剑。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要筑牢法治环境屏障。积极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到位,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失信认定和案件曝光,努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五、健全统计监督协同机制,汇聚“主战场”
要将统计监督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放到“强化专责监督”的监督体系中来推动。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调查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充分结合起来。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同时,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积极培育“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积极落实部门间统计失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并重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