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法署名文章】张全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 扎实推动依法治统不断深入

来源:     时间:2023-03-23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张全跃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走上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一、准确把握依法治统新形势,强化依法调查的政治担当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需要我们用更高的标准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将深入推进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不断提高数据真实性作为统计部门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摆在国调人面前。

嘉兴国调系统在学深悟透严行上狠下功夫一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学。将中央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在统计调查系统内强化学。使全市统计系统真正做到全面系统学、持续反复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切实增强依法履行法定统计职责的自觉性。三是结合实际扎实学。制定印发《嘉兴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

党的二十大对统计调查、依法行政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作为国家统计局设在地方的基层组织,嘉兴国调系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评价考核指标的跟踪监测,客观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弱项,努力以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等“标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作为统计调查部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统计数据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以法治统。

嘉兴国调系统严格履行法定职权职责,切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与实施经批准的各项调查。二是依法规范调查行为。全面落实调查培训前置程序,确保调查数出有据,取数规范。三是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22年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40家,警告处分2家,按照制度规定通报曝光统计违法案件,真正发挥统计法治的威慑力和警示教育作用。

党的二十大对统计调查、依法行政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将增强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管。注重统筹统计执法检查力量,把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相结合,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组织跨专业、跨区域执法检查,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推动建立执法、纪检、督查联动机制,与地方纪检部门构建统计执法、统计督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责任人移交处理机制,逐步实现由重点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向纪法结合、惩防并举转变,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与统筹衔接、有机贯通。

三、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嘉兴国调系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着力推进分层普法、精准普法和有效普法。一是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必修课,纳入各层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紧紧抓住统计人员这个“关键纽带”,督促他们严格依法履职,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规范,时刻把统计法律规定的“26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履职尽责到位。三是紧紧抓住调查对象这个“关键群体”,让他们熟悉掌握享有的统计职权和应当履行的统计义务,自觉坚守统计法律底线。在普法载体选择上,认真制定统计普法规划,精心打造“嘉小调”统计普法品牌,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讲好新时代统计法治故事,传播好统计法治声音,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党的二十大对统计调查、依法行政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将持续推动统计普法在内容、形式、载体上的创新与发展,继续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用好分层普法机制,广泛推行“统计法治第一课”制度利用调研走访入户、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契机,广泛宣传统计法治开展好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工作日常和基层一线,培育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法治环境,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提高“嘉小调”统计普法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四、推动统计法治顶层设计,贡献法治国家的嘉兴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站在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起点上,统计调查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动统计法治顶层设计,更好发挥统计法治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依法治统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嘉兴国调系统持续强化统计法治调研储备,为全国的统计法律法规完善积累素材一是提供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的统计法治经验。针对嘉兴地处长三角沿海开放城市群核心区,经济社会活动高度活跃,调查对象自主性高,隐私保护意识强等特点,构筑法定权益义务告知和确认的程序,实现依法统计具体化。二是提供科技进步先行应用的统计法治经验。针对浙江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现代化改革的变化,我们着力探索统计调查原始记录、个体数据与电子采集数据初始权属的电子认证,应用上报数据GPS定位信息绑定、现场录音绑定、图像信息绑定等手段,使统计法律法规与数字化转型、智慧化转型,以及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三是提供嘉兴先行先试的统计法治经验。开展嘉兴CPI指数的高流动商品和服务网上采集,宗商品价格一地采集区域共享等试点,突破了统计调查属地管理的边界,真实反映了嘉兴的CPI价格变动已与电商平台相关、居民消费已与国内商品主产地相关的实际。

党的二十大对统计调查、依法行政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在一体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上持续努力。一是统计调查依法设立与开展。从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上入手,杜绝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入企入户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产生与确立,统计调查部门履职依法记录,法定责任依法可溯。二是统计普法依法落实。全面增强统计法治的市域统筹能力,构筑立体法治教育体系,将统计法治需要的知识纳入在职教育、干部教育和终生学习体系,面向全体统计调查人员、全社会开放。三是强化国家法治建设的建言。畅通基层法治建言渠道,梳理嘉兴统计法治探索,报告嘉兴统计法治思考,为法治国家的统计完善贡献嘉兴力量。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梦想成真,惟有实干在新的起点上,嘉兴国调系统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战略目标,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地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上实现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