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法署名文章】徐敏乐: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国家统计局宁海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徐敏乐
《统计法》是统计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是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全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作用的根本大法。自1983年颁布,经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订,有力推动了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了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统计法修改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统计局宁海调查队(以下简称“宁海调查队”)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宁海调查队通过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学习、精准把握、严格遵守等方面,绘就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本色,切实发挥基层调查统计监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统计调查工作正确方向
此次统计法修改,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体现了从制度上法律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宁海调查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聚焦更好服务宁海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责,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维护统计法律权威,努力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二、认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为保障统计基本任务的高质量完成,《统计法》第五条第一款进一步规定“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该规定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对于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意义重大,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
三、精准把握新修改《统计法》,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统计承担采集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的重要职责,科学的调查方法和先进的数据采集手段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经济性。《统计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我们基层调查队以抽样调查为主,无论是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农业农村调查、消费价格调查等都采取的是科学抽样调查,抽样调查在政府统计中广泛运用,行政记录在健全统计单位名录、弥补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缺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在统计调查方法上或是在调查手段上都有很大的改进优化空间。比如,行政记录共享和大数据统计应用还有一定障碍,数据采集的信息化程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新修改《统计法》明确规定“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我们要以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积极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数据统计应用,加强普查、调查统筹协调,更加有效发挥抽样调查主体功能作用,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早日建成科学高效的统计调查方法新体系。
四、严格遵守新修改《统计法》,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
加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织密全县三级统计调查工作网络,各司其职、严管所辖,夯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强化质量控制管理,持续开展数据核查等评估管理,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对企、对样本村社等培训服务力度,深化调查业务培训指导,坚持季度例会和集中培训,问题导向开展重点靶向培训,创新线上培训推出业务提问竞答,分专业编写操作说明,邀请优秀调查员分享调查经验,提升基层调查水平。强化走访指导,实现住户调查、粮食监测、劳动力调查和消价网点走访全覆盖,精准把握基层实际,做到心中有数。着力提升统计调查执法检查效能,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查处等模式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执法效率。严防统计调查违纪违法风险隐患,真正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次、教育一次、警示一次、提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