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法署名文章】洪昌庆: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鉴往知来再启新程
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洪昌庆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在保持原有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加3条、修改21条,重点对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作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这次修改是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各界和广大群众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法普法热潮,鉴往知来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持之以恒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做尊法的引领者,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自1983年《统计法》颁布以来,历经1996年修正、2009年修订,有力保障了统计事业发展。这次修改体现了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切实增强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把尊法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做尊法敬法的引领者。
做普法的先行者,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本领。施法之要,首在宣法。要确保新修改《统计法》得到严格遵守执行,需要社会各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法律法规精神的宣传和贯彻。统计部门要切实担起普法职责。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做好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责任部门的宣传;还要加强对企业、单位和个体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要让统计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积极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做守法的捍卫者,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这次《统计法》修改,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度刚性约束。我们要深入领会其立法原意,准确把握主旨要义,扭住“责任制”这一牛鼻子,不断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统计督察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与其他相关监督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做用法的示范者,全面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建设。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台州统计调查现代化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当前重点是要按照新法强调的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的要求,全面推动“统计云”运用,强化新技术手段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统计调查工作和服务的现代水平,积极高效回应社会关切,用高质量统计调查现代化改革成效服务“三高三新”中国式现代化台州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