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统计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2-09-21
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许洁持有的统计执法证(证件号:61000033026)不慎遗失,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持证人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 |
执法证号 |
|
1 |
许洁 |
男 |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
6100003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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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22年9月21日